河南公園觀光車拖行輾壓遊客致多處骨折 醫療費墊付陷入僵局
今年10月1日,段女士在河南鄭州苑陵故城文化公園散步時,突遭一輛兒童遊覽觀光車從後撞倒並拖行輾壓,導致其全身多處骨折,顱腦及關節損傷,她至今仍在醫院治療,準備接受第3次手術。
段女士家屬要求「先拿錢治病」,但肇事司機稱墊付2.5萬(人民幣,下同)後無力負擔,並指傷者拒不提供身份證致保險無法立案;園區則指責任尚未劃分,曾提出全額墊付或出院提告兩方案,均遭家屬拒絕。目前,後續醫療費墊付陷入僵局。
《紅星新聞》報道,10月1日下午4時許,段女士與丈夫在苑陵故城文化公園散步,期間她被兒童遊覽觀光車撞倒,並拖行輾壓約2米,在前方3、4米遠的丈夫聽到其呼救後立即趕回用身體擋車,隨後多名路人合力抬車,救出段女士。
經送院檢查,段女士有近20項傷情,包括雙膝關節退行性改變,右腓骨小頭骨折,左股骨遠端骨折,雙側多發肋骨骨折,左側鎖骨骨折。MRI報告還提示,段女士「中腦左份小梗死灶」「腦白質高信號」「雙膝關節積液」「左膝關節內側半月板後角、外側半月板前後角II-III級損傷」等顱腦及關節損傷。
段女士仍在住院等待第3次手術。前兩次手術費用由肇事司機楊師傅墊付,但第3次手術的費用至今無人支付。家屬稱,醫院每日治療費用不菲,自費部分已帶來較大經濟壓力。
楊師傅是個人承包該遊覽車項目,事發後他以個人名義墊付2萬餘元醫療費,已無力繼續墊付。他又提到自己有購買保險,但保險賠付需要傷者提供身份證信息,段女士一直拒絕提供。
苑陵故城文化公園負責人稱,園區曾向傷者家屬提出兩套解決方案,一是由園區先行墊付全部醫療費,後續不再劃分責任,但家屬需明確額外的賠償訴求;二是傷者自行墊付,待出院後通過法律訴訟解決。不過家屬未接受方案,要求繼續預付費用。
負責人還提到,傷者一方產生的部分費用超過法定的賠償標準,例如鄭州地區護理費法定標準約為一天150元,而傷者家屬聘請的護工費用為一天330元,超出部分此前由司機一方承擔。此外,夥食費等費用也包含在司機方的墊付範圍內。
負責人表示,楊師傅停止墊付並非拒絕賠償,而是具體責任尚未沒劃分清楚,希望傷者提供清單和身份證信息,以便申請保險賠償。
10月14日,段女士表示,園區及司機未曾與她當面溝通,只透過微信聯繫,因此她拒絕提供身份證;由於未知後續是否要做手術及接受其他治療,她無法預估治療費用,目前唯一訴求是對方「先給拿錢看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