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52歲漢出軌兼家暴 毒殺妻子再行賄驗屍人圖脫罪 終判死刑

撰文: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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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紅星新聞》報道,內蒙古男子馬某(案發時約52歲)與妻子李某感情不睦長期分居,馬某不僅婚內出軌,還曾打傷李某。二人矛盾加劇,馬某毒殺妻子李某後,又向驗屍鑑定人行賄。最終事情敗露,馬某被判處死刑。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裁定書,認為馬某罪行極其嚴重,依法裁定核准死刑。

示意圖。(AI生成)

裁定書顯示,原公職人員馬某出生於1969年,與妻子李某(被害人,歿年49歲)感情不睦並長期分居。馬某婚內出軌,曾打傷李某,李某多次報警尋找馬某,並聲稱要舉報馬某,馬某因二人矛盾加劇等原因起意殺害李某。

毒殺妻子後毀滅罪證、偽造現場

2021年3月,馬某在網上了解到麻醉劑致人死亡的情況,找藉口向王某(另案處理)索得瓶裝某藥劑。5月30日晚,馬某組織親友聚餐,其間李某飲用了葡萄酒。其後,馬某與李某回到呼和浩特市的家中。馬某趁機對李某使用某藥劑,造成李某在乙醇中毒的基礎上,因攝入某藥劑並與乙醇產生協同作用,致中樞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死亡。

後馬某毀滅罪證、偽造現場,又撥打急救電話,謊稱李某心肌梗塞發作需要救治。醫護人員到場檢查李某已死亡。

10萬行賄驗屍鑑定人

後李某親屬發現異常而報警。2021年6月初,馬某為防止殺妻罪行敗露,欲獲得有利屍檢結果,指使王某送給負責為李某驗屍的鑑定人劉某(另案處理)現金10萬元。

8月中旬,劉某將10萬元現金退還馬某。2022年7月13日,公安機關偵查確定馬某殺人嫌疑後將其拘捕。

構成殺人罪、行賄罪數罪併罰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馬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非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示意圖。(AI生成)

馬某蓄意使用某藥劑毒殺妻子,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殘忍,社會影響惡劣,罪行極其嚴重,且其身為公職人員,知法犯法,殺人後採用多種方式極力掩蓋罪行,僅一次供認罪行且供述不徹底,此後翻供否認,毫無悔意,主觀惡性深,應依法懲處。對馬某所犯數罪,應依法併罰。

最高法裁定核准死刑,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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