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埋屍案|將拍攝成電影 死者家屬:未授權製片方憂被胡亂改編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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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操場埋屍案」轟動全國,新晃縣一中前校長黃炳松的外甥杜少平,被指在2002年殺害職工鄧世平,將其屍體埋於該校操場16年。最終,杜少平犯殺人等6宗罪,一審被判死刑。
近日,網上傳出「操場埋屍案」將被改編成電影《操場》。《紅星新聞》報道,選角導演戴曉晨透露,目前電影處於前期籌備階段,預計在10月開機拍攝。惟死者女兒指出,《操場》團隊未獲家屬授權拍攝,擔心會被胡亂改編。目前,鄧玲已委託律師處理電影未來可能涉及的侵權糾紛。

《操場》選角導演戴曉晨介紹,該電影確實是改編自湖南「操場埋屍案」,目前影片劇本已完成,處於前期籌備階段,正在選角,因為涉及到保密,所以很多情況不能透露。至於《操場》是否獲得家屬授權,他則表示不清楚。

鄧玲表示,此前有很多導演曾想將「操場埋屍案」拍成電影和電視劇,甚至為了寫劇本問過她很多當年的情況和細節,但從來沒有一家公司徵求過他們的意見。鄧玲稱,目前已委託此前「操場埋屍案」的代理律師周兆成,代為處理改編電影可能涉及的侵權糾紛。

律師周兆成(中)和受害者家屬。(紅星新聞)

周兆成稱,現時已組成律師團隊對該製片方相關電影的宣傳海報做了證據保全,並第一時間與製片方表達委託人訴求。他介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9條,對於描寫真人真事的文學作品,若文中針對特定人作出侮辱、誹謗或者披露隱私損害其名譽,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周兆成指,目前已知製片方會對「操場埋屍案」作出一定程度的修改和藝術加工。由於電影題材來源於真實案例,若將來出現改編與當事人的真實經歷有嚴重偏離,侵犯故事原型人物名譽權,造成社會公眾誤解,製片方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他認為,製片方在對真實新聞案件作出改編拍攝前,應該與案件當事人溝通,爭取獲得故事原型家屬的授權。目前,律師團隊家屬未清楚《操場》的劇本以及拍攝內容是否涉嫌侵權,若電影後期存在針對新聞事件當事人誹謗或侮辱,從而引發大眾的臆測,造成對當事人社會名譽的降低,不排除會提起訴訟。

【操場埋屍案】主犯杜少平犯殺人等6宗罪 一審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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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傳的選角海報顯示,《操場》的製作公司為浙江漫光年影業有限公司、青果影業(廈門)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五元萬象影業有限公司;開機時間為今年10月,拍攝周期60天,拍攝地點為浙江。《操場》在國家電影局已備案,備案結果是同意拍攝。

據備案公示信息顯示,《操場》故事內容為「新光縣第一中學操場改擴建工程監理董一民老師,拒絕豆腐渣工程的『合格驗收』,被包工頭杜立青及其同夥殺害並埋屍操場下。在中央督導組領導下,公安部門一舉打掉了以杜立青為首的『涉黑涉惡犯罪團夥』,給社會一個公平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