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埋屍案】主犯杜少平犯殺人等6宗罪 一審被判死刑

撰文: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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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消息,此前備受輿論關注的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17日至18日在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懷化中院今天(18日)當庭宣判,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殺人等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此前報道,新晃一中在2002年要新建一個400米標準田徑場,時任校長黃炳松的外甥杜少平承包工程,並由擁有工程建設經驗的鄧世平負責監工。鄧世平發現有偷工減料、虛報工程款等問題,拒絕簽字並打算向有關部門投訴是「豆腐渣工程」,最終在2003年1月22日起神秘失蹤。

庭上披露,2003年1月22日,鄧世平當時正在與另一位老師下象棋。杜少平與羅光忠事前準備一種迷藥,以送橘子為由支開該名老師,然後就在飲料中下迷藥。鄧世平被迷暈後再遭錘擊頭部致死,及後杜少平與羅光忠在晚上自習時段後將鄧世平埋屍操場。

懷化中院今天(18日)一審當庭宣判杜少平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指出,另外,2008年以來,以杜少平為首要分子的13人團隊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催收高利貸本息、插手民間糾紛,從中謀取不法利益,共同故意實施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聚眾鬥毆、強迫交易等多宗犯罪活動。此外,2005年4月,杜少平還夥同他人故意傷害致1人輕傷。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羅光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宣布,該案涉及的相關公職人員涉嫌瀆職犯罪等案件正在依法辦理,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