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珠海工廠遣散費高達150萬 補償不設上限被指是「惡意補償」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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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珠海設廠32年的日本相機生產商佳能珠海有限公司,因為全球相機市場急劇萎縮以及疫情肆虐,決定「終止公司生產」。
近日,一則補償員工15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消息,令佳能獲得網民大讚是良心企業的同時,遭到質疑是「惡意補償」,存心拉高國內企業的補償標準。

網上流傳由佳能珠海發出的《關於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優待方案的公告》顯示,補償方案包括經濟補償金、特別慰勞金、就業支援金、感懷銘記獎金以及春節慰問金等五大部分。

以經濟補償金為例,其計算標準為「N+1」。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以3倍數額作為上限計算,且計算工齡的最高年限為12年,但佳能珠海的優待方案不設定該上限。

《時代周報》報道,取得補償金的前珠海佳能員工透露,工廠決定關停前,其月工資為7000元至1萬元,最終取得約25萬元的補償,而在工廠打工30年的同事,最終有逾150萬元的補償。

佳能的賠償方案被網民評為是「分手快樂」的典範,但有不少聲音稱「不設上限」是惡意賠償,故意拉高國內企業的補償標準,擾亂市場環境。

1月20日,佳能中國相關人士證實上述賠償方案的確存在,「公告給出的方案是一個標準,每個員工的情況又有所不同,目前正在跟每個員工進行商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