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丈夫任非執董公司夥禮頓承辦會展站工程 蔣麗芸無申報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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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沙中線紅磡站被揭出「削筋」醜聞,總承辦商禮頓成眾矢之的,立法會上周四討論應否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事件期間,民建聯議員蔣麗芸批評其中一名「爆料者」、分判商中科興業董事總經理潘焯鴻是政治中人,曾與民建聯在區議會選舉中打對台;最後蔣在表決中投下反對票,有份否決運用特權法調查事件。
不過,蔣麗芸丈夫梁海明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的「中國建築國際集團」,實與禮頓聯營承辦了沙中線58.7億元會展站工程,在事件中角色敏感,而蔣在辯論及投票表決特權法過程中均無申報。
根據議事規則第83A「個人金錢利益的披露」, 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議員不得就其有直接或間接金錢利益的事宜動議任何議案或修正案,或就該事宜發言,除非該議員披露有關利益的性質。
蔣麗芸今日(6日)接受《香港01》訪問時否認有涉利益衝突,指丈夫只擔任中建非執董,毋需申報。
但有資深立法會議員指,蔣麗芸在表決特權法查沙中線時,應申報其配偶在事件中的角色。
(即時更新)報道曝光後約一小時,蔣麗芸在內會討論特權法查沙中線會展站及土瓜灣站時,主動申報「屋企有親威」在中建任非執董。

蔣麗芸(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港鐵沙中線紅磡站月台鋼筋被剪短及會展站挖掘工程支撐架不足事件上月接連揭發後,熱血公民鄭松泰動議用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沙中線紅磡站擴建月台,動議最終在功能團體獲9票贊成、19票反對、1票棄權,在地區直選獲16票贊成、12票反對、3票棄權,遭到否決。蔣麗芸當時亦投下反對票,惟她在辯論及表決期間沒有申報其丈夫梁海明與沙中線工程及禮頓有業務關聯。翻查紀錄,梁海明是中國建築非執行董事,中國建築與禮頓聯營承辦沙中線另一有問題車站會展站的工程。而禮頓亦是沙中線紅磡站月台「削筋」事件的總承辦商。

蔣麗芸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一般在有直接或間接利益的情況下才需申報,丈夫是中建非執董,她作為妻子,「我哋冇話有咩直接利益,冇話有啲咁嘅嘢。」她說:「同埋我根本唔知道邊個打邊個,邊個係點我根本唔清楚」。

她反問,「難道我在不同銀行有戶口,買咩股票,又要申報?」她又指,如以同一標準,功能組別中,有教師資格的便不應討論教師薪酬,而法律界也經常有討論律師收費,有關議員「都照樣參與」。她續稱,沒有與丈夫討論過沙中線工程問題,她投票反對以特權法調查,是跟從民建聯黨團決定,而民建聯過往只有在認為政府沒有能力調查,或事件太嚴重時,才會考慮支持引用特權法。

蔣麗芸丈夫梁海明是中國建築非執董兼股東,早前沙中線會展站被揭有工程問題,中國建築是聯營承建商。(蔣麗芸facebook圖片)
(立法會網頁截圖)

根據議事規則第83A「個人金錢利益的披露」, 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議員不得就其有直接或間接金錢利益的事宜動議任何議案或修正案,或就該事宜發言,除非該議員披露有關利益的性質。

中國建築2014年年報顯示,梁海明在該年度全年收取了25萬元董事袍金。

曾擔任十多年立法會議員的單仲偕表示,議員一般毋需申報配偶利益,惟在這次事件中,特別涉及動用特權法調查的情況,蔣麗芸應申報其丈夫與沙中線及禮頓的關係,她可以發言反對動用特權法,但不應投票,因始終存在間接利益衝突。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議員配偶利益需否申報沒有清晰答案,但由於蔣麗芸丈夫擔任非執董的中建,不僅與沙中線紅磡站總承建商有生意夥伴關係,更有份參與沙中線其中一個被指有問題的車站工程,「表決特權法調查事件時,進行申報最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