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常會完成公務員調查檢討 倡不再每3年進行入職薪酬調查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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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薪常會)今日(17日)向特首提交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及入職薪酬調查檢討報告書,闡述薪常會的檢討結果及建議。報告書建議,維持每6年進行一次薪酬水平調查,現時每3年進行一次的入職薪酬調查,則建議在有需要才進行,範圍可以是全面性或涵蓋面較小。
另外,薪常會注意到,有職級的新入職公務員持有的學歷和/或經驗與入職條件不同,並往往高於入職條件,建議政府根據未來的薪酬調查結果,進一步調整資歷組別架構,令職員的職位與學歷盡量相配合,當入職薪酬調查涵蓋資歷組別4(技術督察及相連職系: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加經驗)時,可放寬就該組別從私營機構蒐集數據的審核準則。

薪常會向特首呈交的報告書,分別就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和入職薪酬調查進行檢討。(資料圖片)

薪酬水平調查是用以確定公務員薪酬是否與私營機構薪酬大致相若;而入職薪酬調查是用以比較公務員非首長級文職職系與資歷要求相類的私營機構職位的入職薪酬。

薪常會向特首林鄭月娥呈交的報告書,分別就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和入職薪酬調查進行檢討,當中包括就資歷組別8(學位及相連職系)進行專題研究。顧問公司收集了私營機構學位畢業生入職職位的薪酬數據,與公務員資歷組別8職級薪酬作比較,亦就五個海外國家,包括澳洲、加拿大、新西蘭、新加坡和英國的公務員薪酬安排進行研究,以找出適用的措施。

薪常會主席王英偉稱,就薪酬水平調查的調查方法而言,建議把職位屬系數目由五個增至六個;納入更多職級(當中包括入職和晉升職級)以擴大調查範圍;增加納入調查的私營機構數目;以及放寬公務員比較職位的選取準則。此外,在進行下一次薪酬水平調查之前,我們會進行簡短的研究,以確定醫護界別的最新薪酬安排,從而決定應否將此界別在調查中剔除。

他又建議,維持每6年進行一次薪酬水平調查;以及在檢視經優化後的薪酬水平調查所提供的概括指標和個別情況後,在有需要才進行全面或涵蓋範圍較小的入職薪酬調查。薪常會又建議,如進行入職薪酬調查並在調查涵蓋資歷組別8時,探討可否更仔細地選取私營機構職位,以比較公務員資歷組別8的職級,以及在闡釋私營機構學位畢業生的調查結果時,應繼續採用全面考慮的做法,更靈活地處理該資歷組別相關的調查結果。

政府發言人回應指,上述兩項調查是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局會詳細研究檢討的結果及建議,並諮詢相關持份者包括職方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