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林鄭首開腔:若再斤斤計較慢慢諮詢 恐未能協助個案

撰文:羅家晴 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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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香港女子於台灣被拖篋棄屍案,港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以一次性「個案移交」安排引渡疑犯。惟有民主派人士質疑條例會開先例令,在港政治犯有機會被引渡回中國大陸。
特首林鄭月娥今(19日) 出席行會前表示,修例為堵塞現行條例的漏洞。她提及就香港女子於台灣被殺案,自己接獲五封受害女子父母的求助信,強調自己不忍心不處理,「所以我地再斤斤計較,慢慢係社會諮詢、出諮詢文件,恐怕幫唔到呢個特別個案。」

楊岳橋認為,如針對台灣個案,修例應只局限將容許與台灣交換逃犯,或加入日落條款,確保修例僅處理今次個案。(資料圖片)

本港少女潘曉穎一年前與男友陳同佳赴台北共度情人節,期間懷疑遭男友在當地殺害棄屍草叢,男方隨即潛逃折返香港,由於案件並非在本港司法管轄區發生,警方無法以謀殺罪將將嫌犯繩之於法,故如修例後,本港可就今次事件一次性引渡疑犯。同時,不少民主派憂慮先例一開,日後或令在港的政治犯,有機會被引渡回內地受審。

特首林鄭月娥表示,修例為堵塞現行條例的漏洞。對於為何現在才決定堵塞漏洞?林鄭強調因眼前有一案件,她指自己對局長在立法會的說話有深感受,「JONH話佢可以硬住心腸,台灣既個案可以唔理,但佢就係唔忍心」,強調該段說話同樣是她的感受。

林鄭稱受害女子的父母案發後未有停過寫信給特區政府,單是她本人已接獲五封,「如果大家睇過呢啲信,都一定覺得要盡量去幫」,「所以我地再斤斤計較,慢慢係社會諮詢、出諮詢文件,恐怕幫唔到呢個特別個案。」

林鄭強調在條例修訂過程中,立法會會有充分討論,因要以草案形式提交並非行政手段「交代左之後就可以做」,仍要於立法會進行審議,但認為要有時間性。她又指對於政府這個工作「好多近乎天馬行空、過份擔憂既評論」,她相信保安局局長會繼續同大家解釋。

不過,毛孟靜指,相信本港《逃犯條例》修例帶來的問題,台灣政府十分清楚,不需要香港立法會議員指正或勸喻,「台灣肯定唔會接受,呢方面好肯定」;又指,修例原本是為了台灣個案,如果現時修例建議的內容,令台灣方面不接受一次性移交安排,將沒有藉口取消香港與中國大陸交換逃犯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