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眾志突襲政總靜坐反修例  9人以強行進入罪 被捕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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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香港青年涉去年於台灣殺害女友後返港,觸發港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容許香港與中國大陸及台灣等未有移交逃犯協議地區,以單次「個案移交」安排引渡疑犯,此舉引起政界和商界的關注和憂慮。
約10多名香港眾志成員、義工和嶺南大學學生原定今早(15日)政府總部示威反對修訂《逃犯修例》,惟3名眾志成員及2名嶺大生「突襲」進入東翼大堂內靜坐,其他人則在門外聲援抗議,最後5名靜坐人士連4名聲援人士遭警員拘捕,分別送至中區警署和警總。
警方稱接獲相關政府部門報案,指有人強行闖入政府總部及有一名女職員受傷,警員接報到場,拘捕年齡介乎18歲至58歲的四男五女涉嫌「強行進入」。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批評警方沒足夠理據起訴和平示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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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離開警總時表示,強烈譴責政總保安強烈粗暴對待女示威者,他稱有男保安員為阻止示威者進入大堂,將一名女示威者推倒並騎上其背上,他批評做法具冒犯性,亦不尊重示威者的基本權利。

對於政府發言人強烈譴責香港眾志成員闖入政府總部,不理在場保安人員的勸喻和警告,試圖堵塞東座大堂,並導致一名女保安人員受傷需送院治療。黃之鋒重申這次行動屬靜坐抗議行動,強調示威者進入大堂後只是「手挽手」靜坐。

黃之鋒又指,香港眾志過去一星期已到兩區議會就修訂《逃犯修例》詢問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惟不獲回應,故決定採取今日行動,要求政府正視青少年對《逃犯條例》的憂慮,他重申當局不願意公開4500份意見書,批評政府暗渡陳倉。

警方表示,今日(三月十五日)於中區添美道接獲相關政府部門報案,指有人強行闖入政府總部及有一名女職員受傷。人員接報到場,拘捕年齡介乎18歲至58歲的四男五女涉嫌「強行進入」。該名女職員則清醒被送往瑪麗醫院治理。案件由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跟進調查。

黃之鋒強烈譴責政總保安強烈粗暴對待女示威者。(羅家晴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