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稱建設大灣區首要是解放思想 倡立法授權廣東省 方便合作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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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中聯辦法律部前部長王振民今日(25日)出席一個粵港澳合作論壇演講時提到,建設大灣區發展,首要是作「解放思想」,破除思想認識的障礙,才能推動理論和制度創新,「任何一個國家、地區和經濟體,都沒法把門關起來,越封閉,機會越少越不安全」。

中華總商會舉辦粵港澳合作論壇,討論大灣區在新時代的機遇,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圖)、清華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王振民等都有發言。 (洪嘉徽攝)

中華總商會今午舉辦粵港澳合作論壇,討論大灣區在新時代的機遇,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王振民及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曹達華等都有發言。 

王振民發表主旨演講時提到,港澳不僅是擔當超級聯繫人的角色,更應是作目的地(destination),與廣東省九市一起成為外國人的家園,讓外國人世世代代可以在這個目的地安家立命、成家立業,發揮9+2個城市的優勢。 

王振民(右四)在演講時提到,建設大灣區發展,首要是作「解放思想」,破除思想認識的障礙,才能推動理論和制度創新。(洪嘉徽攝)

他又指出,現時大灣區中出現了異常(extraordinary)的現象,就是一個灣區內有三個獨立市場,三種金融貨幣制度和實行「一國兩制」等,障礙較國與國之間更大。

他認為,要突破這個障礙首先是要作「解放思想」,破除思想認識的障礙,才能推動理論和制度創新,「任何一個國家、地區和經濟體,都沒法把門關起來,越封閉,機會越少越不安全」,而最後則要把「一國兩制」帶來的好處和便利發揮出來,克服兩制的不便。

王振民又說,在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綱要的過程中,三地政府須就各個合作事項簽訂單獨協議,並按照各自的法律程序作立法或修改法例,當中港澳根據《基本法》有立法權,但廣東省卻沒有。他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相關立法權授予廣東省,方便三地政府落實合作事項協議,從大灣區角度考慮問題,不用事事都由國家最高立法機關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