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李慧琼:政治問題應政治處理 否認曾向秘書處給指示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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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引爭議不斷,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日前召開特別會議,通過由經民聯石禮謙取代民主黨涂謹申主持法案委員會選舉主席程序。法案委員會秘書在通過指引後,即發通知要求委員以書面表態是否採納指引,引起民主派不滿,譴責秘書處做法失職失德,促請秘書長陳維安撤回文件。
有聲音質疑內會主席李慧琼及建制派「班長」廖長江事前有跟秘書處溝通做法。李慧琼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否認上述傳聞,強調沒可能與秘書處完全無溝通,「法案委員會內很多人都有同佢哋溝通」,但自己沒有用內會主席身份做任何不是內會主席應做的事,「我絕對不會給指示,這不是我作為內會(主席)的權力範圍。」

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立法會秘書處被民主派質疑在未得涂謹申同意下越權發出文件,秘書長陳維安解釋指,根據《內務守則》,主持法案委員會主席選舉的委員,並非委員會主席,故目前沒委員可以處理是否接納內會指引。

對此,李慧琼多次強調指秘書處做法合理,認為涂謹申身份為主持人並非主席。她呼籲民主派議員政治問題應政治處理,「在我主持的特別內會上,你幾多粗言穢語對我我都忍了,為要主持會議,但不要抺黑秘書處和法律顧問。」惟主持人多次追問下,李慧琼都未有正面回應秘書處是否有權自行發文件。

李慧琼又形容,今次選主席事件是風波裏的茶杯,希望法案委員會能盡快進入正常法案委員會程序,正式討論《逃犯條例》修訂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