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有示威者投訴警察給鹹水飲 女被捕者指控男警偷拍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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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上月在火炭工廠大廈拘捕8人,指他們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等,被捕者包括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
獲釋的陳浩天今日(14日)批評政府抹黑,感謝港人沒有與他「切割」。他又指,前線抗爭者需要休息,呼籲市民後日(16 日)到銀行全取提款,衝擊香港金融和銀行系統。

陳浩天批評政府抹黑,感謝港人沒有與他「切割」。(梁鵬威攝)

陳浩天下午見記者,交代有示威者在被捕後遇對不合理對待。他指,其中一名因上環衝突被控暴動罪的示威者,在警署「臭格」羈留期間,獲警員提供飲用水,該示威者飲過後,發現水帶鹹味,質疑為廁所水;另一名在沙田集會中因非法集結被捕的示威者,亦有類似遭遇,晚上要求要飲水和見律師,但往往被警員告知「安排緊」,他等待4小時後才獲發水,但水亦帶鹹味。

在上月火炭工廠大廈案拘捕,化名Mary的28歲女子同被拘捕。Mary指警方當時破門入屋,但沒有出示搜查令,她指警方以調查為由,不允許她見律師。Mary表示在警署內,被一名警察用私人電話偷拍,在場其他人無阻止,她要求對方講出警察號碼和姓名不果,向值日官投訴,卻獲回覆找不到該警察,Mary質疑警方包庇同僚和拍攝她的目的。

陳浩天(右)下午陪同被捕示威者投訴受到不合理對待。(梁鵬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