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梁君彥拒絕召開緊急會議:立法會有其他平台跟進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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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上周五宣布引用《緊急法》制訂《禁止蒙面規例》,24名民主派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規例牽涉重大公眾利益及違犯《基本法》,要求召開緊急會議討論。梁君彥今日(9日)回覆,稱內務委員會本五周便會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相關規例,而不論立法會會議是否舉行,該小組都會開展審議工作,現時立法會亦有其他平台議員跟進。換言之,他不會為此召開緊急會議。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早前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求他根據《議事規則》第15條(2),就政府根據緊急法訂立的禁蒙面規例立即召開特別會議。(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早前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求他根據《議事規則》第15條(2),就政府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的《禁蒙面規例》立即召開特別會議討論。

梁君彥傍晚回覆,稱他在運用《議事規則》第15條(2)的權力時,需要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其中一項主要因素,是立法會大樓在7月1日被示威者衝擊及嚴重破壞後,其會議設施是否已經修復及可用。他稱,大樓的各個系統正在進行測試,以讓會議措施可在下周三立法會復會時準備就緒。

他又說,《禁蒙面規例》會按「先訂立、後審議」方式處理,根據程序,會先由內務委員會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之後才可在立法會會議上進行辯論和修訂。故此,不論立法會會議是否舉行,該小組委員會亦可展開其審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