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何君堯致函林鄭 倡《緊急法》加辣取締「連登」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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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為《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立法至今將近兩周,不少市民仍在集會或街上戴口罩,衝突亦未見緩和。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今日(15日)致函特首林鄭月娥提議為《緊急法》「加辣」,取締網上論壇「連登」。

何君堯致函林鄭,倡用《緊急法》取締「連登」。(截圖自連登)

何君堯在信中形容「連登」和通訊軟件「Telegram」是「暴徒」一直依靠的社交平台,發放煽動及煽惑性言論,違反香港法例第200條《刑事罪行條例》第7、9及10章。

何君堯今日(15日)致函特首林鄭月娥提議為《緊急法》「加辣」,取締網上論壇「連登」。

他認為,「連登」逐步變成「暴徒」交流和分享策略的平台,包括公開討論如何製作汽油彈攻擊警察,又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遊行,揚言將行動「升級」。

何君堯覺得,為免煽動性言論繼續蔓延,取締「連登」是在所難免。他認為要堵截源頭,基本上《刑事罪行條例》第7、9及10章是有用,但若有需要強化攻效,建議林鄭考慮引用《緊急法》第2條(a),對刊物、文字、地圖、圖則、照片、通訊及通訊方法的檢查、管制及壓制和(g)款修訂任何成文法則,暫停實施任何成文法則來配合行動。

何君堯認為「連登」逐步變成「暴徒」交流和分享策略的平台,理應取締。(羅君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