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暴徒」網站登鄭松泰、梁翊婷資料 私隱署:已交警刑事調查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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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經歷4個多月,起底事件時有發生,除了警員被起底之外,亦有網站詳細披露示威者或非建制人士以至記者的個人資料。
近期再有「反暴徒」網站出現,懸賞每個示威者數千元,要求除下蒙面示威者口罩拍照,以及取得個人資料。該網亦刊登部份人士的個人資料,包括電話號碼、地址、社交帳號,以至身份證號碼。

「香港暴徒網」有不少人的個人資料,包括電話號碼、地址等。

懸賞數千元「撕面罩」及提供個人資料

該網名為「香港暴徒網」,據網站資料是由「全球反港獨暴徒志願者聯盟」及「守護香港志願者聯盟」成立。網站夾雜繁體及簡體中文字和英文,分成幾個部份。

對比早前披露個人資料的網站,「香港暴徒網」有懸賞要「撕面罩」,每名示威者的懸賞由數百元至高達數千元,最高賞金暫時見到為8,888港元及8,073.9元人民幣。這些懸賞項目顯示了蒙面示威者的相片,指他們參與「暴力遊行」,或是「前線勇武」、「造謠暴徒」,最遠在36天前發布。

該網站稱,已有51人被「撕下面罩」,發出賞金5.27萬元,還有16人未撕面罩。

涉及手機號碼、地址以至身份證號碼

此外,該網站還上載一些人士的個人資料,包括手機號碼、住址、社交帳號以至身份證資料。除了涉及示威者之外,亦包括記者、教師、律師等。部份人士被公開資料的理由是「勇武暴徒」,亦有部份人士無任何描述。

被公開資料人士當中,較著名的是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以及參選今屆區議會觀塘中心選區的民主黨社區主任梁翊婷。

梁翊婷質疑過往所謂「暴徒網」亦有其他受傷人士的個人資料,當中涉及很詳細的內容,可能從官方或各方渠道流出,呼籲各機構謹慎處理個人資料。(梁翊婷facebook)

梁翊婷:部份人近日被公開資料十分詳細

梁翊婷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已預到有這一日」,又表示之前已有很多人被起底。她表示要得到她的資料並不困難,例如參加選舉亦要提供個人資料,又指亦有可能由其他地方取得這些資料。

她質疑過往所謂「暴徒網」亦有其他受傷人士的個人資料,當中涉及很詳細的內容,甚至父母全名等,正常人與朋友相處亦不會知得如此詳細,質疑會不會是由官方渠道流出,要求各機構謹慎處理個人資料。

私隱公署指可能違法 已要求移除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公署經初步調查後認為此等涉事者可能觸犯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下第64條「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屬罪行」,因此已將此個案交予警方作刑事調查及考慮提出檢控。

公署並已直接要求有關網站移除及停止上載涉及「起底」甚至違法的內容/帖文。公署亦曾就此個案聯絡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聯繫,表示希望該中心聯絡當地的對等機構,務求能有所成效。

該網懸賞每名「暴徒」數千元,要求他們的個人資料及容貌等。

披露資料涉不法目的且未經同意 肯定違法

公署極度關注任何「起底」及網絡欺凌對當事人以至社會帶來的傷害。一如其他「起底」及網絡欺凌個案,由於有關網站披露了個別人士的個人資料,而有關披露,尤其是涉及欺凌、煽動和恫嚇的不法目的,並未獲有關人士同意,肯定是不公平和違法,使當事人蒙受心理傷害。因此,公署經初步調查後認為此等涉事者可能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下第64條「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屬罪行」,因此已將此個案交予警方作刑事調查及考慮提出檢控。

公署亦強調,取自公共領域(如互聯網)的個人資料仍然受《私隱條例》的規管,其中個人資料的收集必須與資料使用者的職能和活動有關,收集資料的手法須合法及公平。個人資料亦須使用(包括披露及轉移)於與當初收集目的或直接有關的用途上,否則必須先獲得資料當事人明確和自願的同意。

至於該網相關人士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有機會將所有資料放在區塊鏈。公署指出,由於區塊鏈上的資料幾乎是無法被修改或刪除,以致被公開的個人資料會被永久保存於區塊鏈上。若相關的區塊鏈屬「公有鏈」(即任何人均可登記使用及存取當中資料),當中被公開的資料將會被更廣泛地流傳,對私隱的侵犯性會更高。

如被起底可向公署投訴、舉報及加強私隱設定

公署提醒市民,如被起底可以向公署投訴,向社交平台或網站舉報,要求移除「起底」內容,以及檢視網上社交賬戶的私隱設定,限制閱覽或流傳,提高私隱保障。

梁翊婷參選的觀塘中心選區,對手為陳華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