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會倡健全特區護國家安全 梁美芬:中央不需靠23條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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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結束,會議公報提出要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的制度體系,要建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被問此說法是否意指港區要盡快為《基本法》23條立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今日(2日)在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上表示,北京不需靠23條維護國家安全,但可惜港府到現在都未能自行為23條立法,她又指,中央過去忍手沒用很多獲《基本法》賦予的權力。

梁美芬表示,北京不需靠23條維護國家安全,但可惜港府到現在都未能自行為23條立法,她又指,中央過去忍手沒用很多獲《基本法》賦予的權力。(資料圖片/黃舒慧攝)

沈春耀的說法是否代表北京希望香港盡快立23條?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在節目上,中央一直想盡快立23條,他質疑單靠23條立法是否足以維護國家安全。

梁美芬反駁北京安全不需靠23條維護國家安全,當年將23條寫入《基本法》時,據她了解,北京考慮過是否將23條直接以全國性法律寫入附件3,抑或現時的特區自行立法會成普通法,她指北京希望做到後者,可惜到港府現在都未能立法,她本人傾向從根開始,從教育和溝通著手。

她提出,特區政府有很多法例可用,但並沒盡力執行,同時《基本法》賦予中央很多權力,包括在政治、經濟和法律層面,但中央忍手沒用,「轉個彎、好含蓄」,她舉例北京原本可用《基本法》第48條(8)。

該項條文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使的職權,包括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本法(《基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港澳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向港澳提出五點要求,包括完善中央對特首、主要官員任免制度及機制。被問及是否反映個別官員在反修例風波的表現差,梁美芬稱,大家都看得清楚個別官員不濟,而她過往未曾聽過北京要完善官員制度, 她不知道若實行,當中是否涉及釋法,但估計多數從行政著手。

區議會選舉尚有不足一個月舉行,梁美芬和胡志偉都不希望選舉會因目前的社會狀況而延期,前者指很希望選舉可以如期舉行,後者強調,選舉是市民表達意見的重要渠道,在現時的社會狀況下亦可算是一次民意公投,若選舉未能如期舉行或會加劇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