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遊行】政府回應遊行:大致和平有序 強烈譴責法院縱火行為

撰文:羅家晴
出版:更新:

民陣今(8日)發起國際人權日遊行,下午約三時由維園中央草坪出發,遊行到遮打道行人專用區。民陣晚上宣布有80萬人參與遊行,警方則稱最高峰時有18.3萬人參加。
政府發言人晚上發表聲明指,今日的遊行有大批市民參與,過程大致和平有序,又指遊行正顯示市民享有和平集會、遊行、示威和言論自由。不過政府強烈譴責有人在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破壞及縱火,強調任何人對司法機構作出攻擊或污衊,都會對香港法治造成極大傷害。

政府發言人晚上發表聲明指,今日的遊行有大批市民參與,過程大致和平有序。(張浩維攝)

政府的聲明指,今日的遊行大致和平有序,以及過去五年在香港舉行的五萬次公眾集會和遊行,正顯示市民享有和平集會、遊行、示威和言論自由,受《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

不過聲明同時批評,遊行期間仍有暴力及違法行為出現,對於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被破壞及縱火,政府強調一個法治社會,所有人都必須尊重法院、法官及其裁決,相信全社會都不會接受任何人對司法機構作出攻擊或污衊。

對於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被破壞及縱火,政府強調一個法治社會,所有人都必須尊重法院、法官及其裁決,相信全社會都不會接受任何人對司法機構作出攻擊或污衊。(張浩維攝)

對於遊行人士提出針對警方的指控,政府稱警方有責任維持公共安全及秩序,若有任何違法行為,警方會使用適當武力應對及制止暴力行為。政府又指,警方使用武力和作出拘捕時均須依法及按現場需要適當地進行,重申政府不容許警務人員作出違法或違紀的行為。任何人士就警方行動有不滿意的地方,可按既定程序作出投訴。

政府表示,「期望與全社會共同努力遏止暴力、捍衞法治、重建社會秩序,並透過對話為香港的深層次問題尋找出路。」同時亦呼籲遊行後仍在聚集的人士盡快和平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