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去信林鄭提三大質疑 促交代被逐美籍記者能否入境香港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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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交部日前宣布,因應美國打壓中方媒體駐美機構的行為,決定採取多項反制措施,包括要求五間美國媒體的美籍記者於10日內交還記者證,今後不得在中國及港澳繼續從事記者工作,做法惹起關注。
香港外國記者會今天(20日)去信特首林鄭月娥和入境處處長曾國衞,表達對事件的高度關注,提出三大質疑,包括問及被中方驅逐的美籍記者能否入境本港、被逐記者以訪客身份入境會否受影響等。

林鄭月娥表示對違反檢疫令零容忍。(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香港外國記者會主席Jodi Schneider在公開信表示,該會對於事件表示高度關注,要求政府就事件作出清晰和明確的交代。

香港外國記者會在信中提出三點質疑,其中問到若被逐記者回港工作或由僱主安排到港工作,涉事記者是否仍容許在香港工作;又問到被逐記者若以訪客身份入境會否受影響;另問及倘被逐記者本身己取得由本港入境處發出的工作簽證,會否因為北京的禁令而被撤銷。

外國記者會重申,該會是專業組織而非政治組織,旨在明確記者在香港能夠自由工作。

政府日前回應:一直對各國媒體和記者在港從事採訪工作提供便利

政府回應表示,本月18日發出的新聞稿已就外交部的公告作出回應,沒有補充。政府日前回應事件時表示,外交部公告說明措施是針對中國媒體受到美國政府不合理打壓而作出的對等反制措施,並指出中國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不會改變,歡迎各國媒體和記者依法依規從事採訪報道工作,並將繼續提供便利和協助。政府強調,香港享有新聞自由,特區政府亦一直對各國媒體和記者在港從事採訪工作提供便利,這政策符合《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又指本港一向對專業人士來港就業實施務實開放政策,讓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人士來港工作,包括新聞工作。就每宗入境香港個案而言,入境事務處會因應個案的情況,按香港法律及入境政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