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同劉夢熊 回歸後共7人被褫奪勳銜 許仕仁最高階 1人終極保留

撰文:劉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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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天(3日)刊憲,將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授勳及嘉獎名單剔除,意味劉夢熊被「搣柴」,被褫奪於2010年獲頒的銅紫荊星章,今天起生效。
翻查資料,自從97年回歸後,連同劉夢熊在內共七人被褫奪勳銜,當中包括因新鴻基地產貪污案入獄的是新鴻基地產前任董事局聯席主席郭炳江,以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而許仕仁是七位被褫奪勳銜的人當中,勳銜級別最高的一位。

政府今天(3日)刊憲,將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授勳及嘉獎名單剔除,意味劉夢熊成為回歸後第七位被褫奪勳銜的人。(資料圖片)

根據特區政府的授勳及嘉獎制度,當獲授勳或嘉獎人士的行為,「會對其應否繼續擁有該勳銜或獎狀構成疑問」,例如被定罪而入獄一年或以上,或作出有損授勳及嘉獎制度的名聲的行為時,禮賓處處長會啟動褫奪機制,而每宗個案須由行政長官親自批准。

許仕仁勳銜最高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是七位被褫奪勳銜的人士中,勳銜級別最高的一位。他曾經被授金紫荊星章,及後於2007年更被授屬於香港授勳及嘉獎制度下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隨著許仕仁因新地貪污案中,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5項罪名成立,被判監7年6個月,他的勳銜於前年被褫奪。同案的新鴻基地產前任董事局聯席主席郭炳江,亦因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而被判監,及後被褫奪銀紫荊星章。

另外,其中曾任九倉、會德豐高層的洪承禧於零六年出任馬會遴選會員期間,收取四十萬元協助他人申請成為馬會會員,因收受利益而判監兩年,被褫奪銀紫荊星章。其餘三人則被褫奪榮譽勳章,當中包括在零九年沙田區議會大圍選區補選中賄選被定罪的前九龍城區議會議員蔣世昌,在長洲北帝廟翻新工程中串同建築商人,向華人廟宇及墳場組執行秘書提供九十五萬元賄款的土木工程師胡詠紀,及在零七年時藉跟弘爵國際學校洽談合併計劃一事,欺騙學生家長借出二十萬元,而被裁定欺詐罪名成立的臻美前校監梁淑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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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終極上訴得直 保留大紫荊勳章

而前特首曾蔭權因未有申報與雄濤股東黃楚標洽談租約,曾一度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但他完成12個月的刑期後堅持終極上訴,去年上訴得直翻案成功,最終未有被褫奪大紫荊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