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梁愛詩:本地機構欠國安經驗 中央在港設部門合理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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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上周提出將「港版國安法」以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形式在港實施,引起本港廣泛關注。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在商台節目中表示,法例只會針對一小部分人,特區政府會向中央充分反映社會的意見。她又認為,中央在港設國安機構合理,但即使執行法律,也會保障香港人權利自由,又估計日後相關涉案人士,將在犯罪地接受審判。
她又指,法例條文尚未出爐社會有憂慮屬正常,又指上周五恆指下挫逾1,300點是「短痛」,如國家安全受威脅,到時帶來的經濟損失更大。

人大會議推出草案,將「港版國安法」以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形式在香港實施。圖為北京人民大會堂。(路透社)

指港執法部門欠國安經驗

梁愛詩指出,自去年發生反修例風波,國家安全去到危險的地步,而本港的國安法制不完善,中央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決定從國家層面「健全」香港關於國家安全的法制。她強調,港版國安法只針對少部分人,包括外國勢力、反中亂港者等,港府往後仍須就《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其中普通法沒有涵蓋的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罪,特別具有迫切性。她相信即使港版國安法沒有公眾諮詢,特區政府、中央駐港機構也會向中央充分反映社會的意見。

至於另一個關注點,在於草案提出中央可在港設機構履行國安職責。梁愛詩表示,本港執法機關過去只處理治安問題,在國家安全問題上沒有經驗,因此中央要在香港設立執行機構相當合理。她指,中央在港執行職務的機構會遵守本地的法律,不會侵犯港人權利和自由,又舉例指駐港解放軍在香港23年,未曾損害港人權利。具體執法權力方面,梁愛詩相信法例會清楚列明,保安局及警方亦會與內地當局協商。

國家安全受威脅 帶來更大經濟損失

梁愛詩又指,目前法例條文尚未出爐,社會有憂慮相當正常,又指上周五恒指下挫逾1,300點是「短痛」,如國家安全受威脅,到時帶來的經濟損失更大。有關審訊問題,梁愛詩表示目前未有草案詳情,但一般而言,涉案人士通常會在犯罪地接受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