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務員同屬「國家公務人員」?劉兆佳:不能公開挑戰中央權威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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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7日)出席民建聯政策諮詢系列圓桌會議時表示,公務員是政府骨幹,公務員在「一國兩制」下,既是香港特區的公職人員,亦是國家的公職人員,公務員在制定政策時想思考其兩重身份。
有公務員團體對局長的說法表示不理解,關注公務員體制會否有所轉變,促請當局進一步指明。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問責官員所制定的政策必然符合國家利益,公務員作為執行者只能貫徹執行特區政府及特首提出的政策,「唔能夠另搞一套,公開用公務員身份反對特區政府,或做任何事挑戰港府及中央權威,損害國家尊嚴。」

劉兆佳指香港並非獨立國家,而是中央政府轄下的特別行政區,因此作為香港政府公務員效忠對象自然亦包括國家。(鄧倩螢攝)

劉兆佳解釋,所謂「國家的公務員」並非「由國家聘請的公務員」,他指香港並非獨立國家,而是中央政府轄下的特別行政區,因此作為香港政府公務員效忠對象自然亦包括國家。

劉兆佳續指,回歸後香港的憲制跌序由國家憲法及基本法組成,並非有些人以為香港公務員只需要效忠基本法,中央政府一直要糾正這種想法;應用在公務員身上,作為國家的公務員需要尊重國家憲法,不可作出損害國家主權及利益的事情,包括叛國、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及領土完整。

他認為,國家對特區公務員並無具體要求,因為中央政府已確保主要問責官員會效忠國家,其制定的政策亦必然符合國家利益,公務員作為執行者只能貫徹執行特區政府及特首提出的政策,「唔能夠另搞一套,公開用公務員身份反對特區政府,或做任何事挑戰港府及中央權威,損害國家尊嚴;視野不能局限在特區之內,所以考慮到其行為對國家造成的衝擊。」

劉兆佳又提到,過去反修例風波期間有公務員公開反對政府政策,但當時港府沒有膽識處理,日後在新的大環境下,若相同情況再出現,相信政府會強硬應對,不會坐視不理。

梁籌庭促局方清楚交代所謂「國家的公務員」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對聶德權的說法表示不理解,他關注公務員體制會否隨著有新稱號而要轉變整個服務條件;又指如果涉及修訂現有的《公務員條例》,他擔心會令公務員無所適從,希望局方清楚交代。

梁籌庭認為若有關身份屬於政治上的稱號則「無得講」,亦無所謂,因為香港是中國的附屬地區,當局要改變公務員稱號亦無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