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三權分立爭議 梁君彥稱以基本法為原則 對泛民延任感樂觀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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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彥今早(12日)接受電台訪問,回應近日三權分立的爭議,他指自己翻查眾多文獻,均找不到三權分立的字眼,強調自己辦事按照基本法作為原則,而非按外界的形容。
對於有泛民議員尚未決定是否接受延任,他表示作為主席,希望見到全體議員留任,因議會會有更多元的聲音,他表示對泛民議員留任感到樂觀。

梁君彥表示,現任議員可獲發4年約滿酬金,而延任1年的議員可獲發另一筆約滿酬金。(羅家晴攝)

特首林鄭月娥及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早前公開表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引起外界討論。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自己對這個議題的看法簡單,就是把持基本法的原則做事,而非按照外界對議會的形容來做事。

他指基本法有四個章節,包括行政、立法、司法及行政長官,而基本法明確指出,行政、立法、司法是互相制衡合作,這點在過去,現在和未來都是。他又表示,自己翻查過很多港府文獻,均沒找到過三權分立的字眼。

就立法會任期延任,他表示作為主席,希望看到全體議員留任,並對泛民議員留任感到樂觀。他強調,社會目前面對疫情,需要議員和政府共同努力解決困難。被問到假如泛民多數議員選擇不延任,政府會否乘機推爭議性法案,梁君彥指參考過去幾年經驗,看不到很多爭議性法案會出現。他又認為現時議會未到「失控」,但市民會看到很亂的現象。

除了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早前表明不會延任,其他泛民議員目前尚未有明確結論。

他又就昨日行管會的決定作釐清,指按照機制,議員在任期屆滿後,可以申請一筆一個月薪水的開支,作為結束辦事處及遣散員工之用,但這個機制只適用於任期屆滿時,因此現屆議員如果決定不延任並希望申請有關款項,需要在9月30日前申請,不能在新一屆任期開展後申請。

就國安法立法對議員在議會言論的影響,他認為法例實施不會影響議員履行職務。他指出,議員按照基本法77條以及權力及特權法,其在議會的言論備受保障,然而法院的判詞亦表明,受保障的言論需屬履行職務的一部分。他強調議員並非凌駕法律,而他們亦曾宣誓擁護基本法及特區政府,相信他們有能力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