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高級公務員責任制」可罰凍薪 李家超:盼發揮公務員質素效率
撰文: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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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上任將三年,透露正研究「高級公務員責任制」,可罰凍薪。李家超今日(17日)被問到新制度與政治任命高官問責制有何分別,他說新制度與高官問責制融合,希望增加高級官員對管理自己部門的領導責任,發揮公務員的質素和效率,已委派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研究。
委派陳國基研究「高級公務員責任制」
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被問到「高級公務員責任制」的具體細節,以及與政治任命高官問責制,有什麼相同之處與差異。
他指,公務員有一套管理守則,而政治任命官員問責制是另外一套制度,他希望新制度增加高級官員對管理自己部門的重複、廣泛問題的領導責任,所以委派了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去研究。他希望兩個制度融合,加強整體治理水平。
未正面回應懲處凍薪是否違反公務員系統恆常做法
新制度會研究不同懲處方法處理表現不理想的高級公務員,例如考慮停止加薪。李家超被問到會否違反公務員系統的恆常做法時,他沒有正面回應。
李家超冀公務員發揮質素
不過,李家超引述國際競爭力報告說,港府效率居世界第二,反映了公務員的質素和效率。
如果加強領導角色,會更能將公務員受世界認可的質素、效率發揮出來。
他續指,希望建立一個以結果為目標的制度,讓執行政策的公務員、負責領導的高級公務員以及管治團隊,將所有政策落實到位,令市民受惠、生活得更好。
至於制度的細節,李家超說有最終考慮和計劃後會公布,過程中會聽不同持份者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