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水・一片破局|政府「提子」變水魚之謎 揭損政府聲譽可革職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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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子」常掛在口邊,但一場物流署買冒牌水風波,揭示政府招標、把關、危機處理三大過失。不少生意人買貨時,也遇過代理商聲稱是提供原廠貨,查問原廠核證才揭發是假貨。今次冒牌水事件令社會譁然,很多人心中不禁在想「竟然政府也上檔?」批出標書予「鑫樂 - 觀音山」前,有否做好盡職審查?高官組成的「中央投標委員會」為何沒發現?

《香港01》整理一片拆解政府被「鑫」,由「提子」變水魚之謎,同時翻查《公務員守則》,揭示原來損政府聲譽者,足以被革職。

拆局|採購制度漏洞疊加危機處理失當 揭政府三大沉痾

政府飲用水風波爆發六日,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陳嘉信首度開腔,承認物流署未能及時覺察潛在的造假成分,而主體責任由物流署承擔是責無旁貸。事實上,審計署過往曾對物流署調查及提供意見,2010年一個樽裝飲用水供應商因供應的貨品品質不符合規格,遭物流署中止定期合約。2012年發表的審署報告,提及物流署因應這次水質風波採取「加強保證措施」。

今次同樣是買水出事,為何「鑫鼎鑫」公司財務上早有可疑之處,但評標時未能察覺?陳嘉信見記者時直言,現行機制下,政府購買貨物時毋須審查投標公司的財務背景,貨到才付款。他又承認,今次事件凸顯現行採購機制未能有足夠能力完全堵塞一些全心詐騙投標者獲取政府合約。

8月21日,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首次會議後,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陳嘉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黎志華見記者。(夏家朗攝)

從結果看,物流署當年的改善措施,無法識別在不少人眼中不難提防的詐騙,本身就是個問題。從事服裝生意的立法會議員田北辰便指出,其友人曾試過透過代理商取貨,對方聲稱提供的是某個大牌子原廠貨,但其友人一問原廠就發現代理商說謊。田北辰歸納道:「所以代理聲稱啲貨係邊度嚟,其實都要查清楚,唔可以淨係聽佢講就算。今次睇到政府辦公室飲用水供應嘅新聞,估唔到呢啲咁弔詭嘅採購會係政府度出現。」

物流署又双叒叕被審計署查 揭13年前查採購合約舊帳

選委界議員江玉歡接受《香港01》訪問質疑,有關部門長期忽視審計署建議,未能認真落實,導致類似問題一再發生。她指出,香港政府的採購機制缺乏透明度與跟進機制,倡議香港參考英國設立「採購審計」,以及就採購立法,加強投標採購的透明度,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江玉歡又認為,處理有關官員失職問題毋需等待為期三個月的專責小組審查結果或審計署報告,「市民做錯就要大力懲罰,政府出錯為何又不說刑罰不夠?」

革職問責有明文 毋須等「高級公務員責任制」

「冒牌水」涉案金額高達5294萬港元,且中標公司經營者被揭曾有詐騙前科。這宗事件不僅暴露了政府採購流程的嚴重漏洞,更將長年不乏爭論的公務員問責問題再度推向風口浪尖。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提出要設立「高級公務員責任制」,有報章引述官府中人指不排除冒牌水事件成為該機制「第一滴血」。

特區政府過往對公務員問責並非完全不重視,去年更新的《公務員守則》對公務員的基本信念和操守準則便作出嚴格規定,當中有條文明確指出,若有公務員違反政府規例或因其行為而使政府聲名受損,政府可按事件的嚴重程度將其革職或處以其他懲罰。

為港島和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供應「鑫樂觀音山」飲用水的鑫鼎鑫,被政府政府叫停合約。圖中地點為立法會大樓。(廖雁雄攝)
8月17日下午在香港壁球中心後樓梯所見,大量「觀音山」牌飲用水空桶砌成一面牆。(廖雁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