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陳茂波:公帑收購業權是特殊性質 若有需要會再申請撥款
特區政府預計動用40億元公帑收購大埔宏福苑業權。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接受訪問時表示,用公帑收購業權是特殊性質,居民可自由選擇是否出售。他又指,對於居民在出售業權之後的居住安排,如果需要增加撥款的話,政府會再向立法會申請。
陳茂波在今年財政預算案中,提出預留40億元公帑處理宏福苑居民的長期居住安排。宏福苑業主可選擇直接收取現金現金或「樓換樓」,未補地價呎價是8,000元、已補地價呎價為10,500元,比測量業界估價高三分之一。
至於宏福苑八座大樓之中唯一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政府在4月底公布,有約77%業主初步有意向政府出售業權,若最終有75%確認並同意簽署買賣協議,便可納入政府長遠居住安置方案,收購價與其餘7廈相同,估計總收購成本約10億元。如確認率低於75%,政府有權選擇不繼續方案。
宏志閣納政府收購方案時間表
‧6月30日或之前:如有四分之三、75%宏志閣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正式確認向政府出售業權,政府提出的長遠安置方案將開放予宏志閣
‧8月31日或之前:如已通過75%門檻,其他業主須在期限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
‧10月15日或之前:接受政府收購方案的業主須在期限前簽署《買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