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財會再批10億收業權 黃偉綸:10多戶已收款各涉逾300萬
政府向立法會申請10億元額外撥款收購宏福苑單位,立法會財委會今日(17日)通過有關建議。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透露,截止昨日已有1786戶戶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書,佔宏福苑住戶總數逾九成。他又提到,截止今日已有769戶簽署買賣協議,約佔簽署協議戶數四成三,當局已向10多戶居民發放收購款項。他指出,根據實用面積及是否已補地價等因素,收購金額介乎300多萬元至500多萬元,而「目前為止我哋畀咗嗰啲主要都係300幾萬」。
宏志閣納入收購 涉額外10億元
財委會今日討論「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的核准承擔額增加10億元,以涵蓋包括宏志閣在內全部8座樓宇的收購業權方案。政府原預計用68億元收購受去年11月大火波及的7幢大廈所有單位業權,隨着唯一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有超過75%業主願意接受收購業權,政府決定長遠居住安排方案開放予宏志閣,總收購金額增至78億元。
黃偉綸在會上透露,政府已與769戶宏福苑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佔已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約43%。當局後來發稿補充,截至昨日,宏福苑A至H八座已有90%業主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共1786戶。其中,A至G七座佔1565戶,為該七座單位總數90.1%;H座宏志閣有221戶,佔該座單位總數約89.1%。
收購應考慮座向? 黃偉綸:非以補償構念處理
會上,G19召集人、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霍啟剛指,當局應就不同座向,以及沒有被火警波及的宏志閣,採用不同的收購金額。黃偉綸表示,政府非以補償概念處理收購事宜,倘日後立法會同意以立法方式收回業權,屆時真正作出補償才會以逐個單位估價處理。他指,今天的收購是滿足居民的長遠居住需要,宏志閣在這方面與其他樓宇沒有分別。
倘立法收業權 補償會循一般財政程序處理
選委界林筱魯指,若當局最終需透過立法收回業權,需經過土地審裁處去處理,而屆時土地審裁處只會用公開市場價去處理賠償,將會低過目前政府收購價。他期望,當局可說明政府的收購價,不會變成市場價,以及餘下業權收購款項不包含在今次增撥的款項當中。
黃偉綸表示,若將來透過立法收回業權,補償會循一般的財政程序去處理,而且確認在受災後宏福苑的市場價,較政府收購價有一定距離。
黃偉綸:居民可在新居入伙時返回單位取回大型物品
政府今日宣布優化「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的租金補助安排,不論業主有沒有參與「特設銷售計劃」或有參與計劃但是否揀到合適單位,當局都會一概向業主發放4期、合共30萬元的租金補助,直至2027年12月。
民建聯新界東北議員陳克勤關注,有關30萬元的租金補助,是否包含在今次申撥金額中,以及宏志閣沒有被燒,若他們接受收購是否可再次上樓拿取個人物品。
黃偉綸強調,租金補助金不是由公帑支付,而是從支援基金負責。至於上樓安排,他表示政府會以情理法兼備處理問題,若居民有需要可向相關部門提出,可安排回去拿取更多的物件,且同意可讓居民在新居入伙時,才返回單位取回如梳化等大型物品。
教育界議員鄧飛關注,假如最終簽署買賣協議的宏志閣業主少於75%,政府選擇不繼續進行收購,今日批出的款項應如何處理。黃偉綸表示,假若最終不需要用到有關款項,款項會回歸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