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法官黃禮榮獲委任為主任家事法庭法官 明日起生效

撰文: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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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今日(12日)宣布委任區域法院法官黃禮榮為主任家事法庭法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於明日(13日)起生效。

黃禮榮原是區域法院法官,明起獲委任為主任家事法庭法官。(資料圖片)

1991年起私人執業 2017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黃禮榮於1962年在香港出生,1985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學士學位,1988年在英國倫敦大學(校外)取得法學士學位,1989年及2001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專業證書及法學碩士(人權)學位。1991年及1993年分別在香港和英格蘭及威爾斯獲事務律師資格,2002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1年起私人執業,直至2009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常任裁判官,2017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