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選舉|分組選舉1115提名全部有效 11.22投票選出982委員
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今日(10月30日)宣布,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1115名候選人,以及156名選委會界別分組經提名產生委員的提名有效。另外,資審會亦裁定341名選委會當然委員的登記有效。
選委會由五大界別組成 共1500席位
選委會由五大界別組成,共有1500個委員,當中36個分組需要透過選舉產生全部或部分席位。各分組選舉產生的席位合計有982個。另有156席由指定團體提名產生的席位共收到40份指定團體提名,餘下362個選委席位則為當然委員。
選委會選舉提名期在10月7日展開,10月20日結束,982個需要透過選舉產生委員席位,合共接獲1115份候選人提名。資審會在審查後裁定,全部候選人的提名有效。
至於由指定團體透過提名產生的156個委員席位,選舉主任接獲40份指定團體提名表格,涉及161名獲提名人。按照《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選舉委員會)規例》(第541I章)第12(2)條,資審會只須裁定有關界別分組所需席位數目的獲提名人的提名是否有效。就此,資審會根據指定團體示明的優先次序,在審查後裁定156名獲提名人的提名有效。其餘五名額外獲提名人士的資格,資審會不作審查。
當然委員341個登記有效未足額
選委會當然委員包括立法會議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大學校長或學校管理機構代表、法定組織或專業團體代表等等。當然委員席位合共有362個,資審會在審查後裁定341個登記有效。根據相關法例,選委會當然委員席位若出現不足額或出缺,不會安排補選,直至有新的符合資格者重新遞交登記並通過審查為止。
選委會職能包括提名及選出行政長官,以及提名立法會選舉候選人、選舉產生40名立法會議員。今年的選委會分組選舉投票將於11月22日舉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