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牧民族】加租、漏水、迫遷 劏房戶搬家頻 貨車司機仗義襄助

撰文:羅嘉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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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有約20萬人蝸居劏房,等候上樓的路很漫長,政府支援似有還無,他們卻因為單位漏水、加租、逼遷等問題頻頻搬家,淪為港版「遊牧民族」。猶幸民間團體最近連繫「義氣」貨車司機以「友情價」助基層搬遷,年終無休的貨車司機唐瑞輝偏不是「捱義氣」,只道自己亦捱過劏房苦日子,現已上樓,就利用僅餘的「落場」時間幫街坊搬屋,笑言「幫得到就幫」。

說劏房戶是現代「遊牧民族」,因為他們通常一、兩年就搬家一次,但這並非他們所願。搬過家的人應該深明,每次搬家均是一項「大工程」,勞心勞力,更耗費金錢與時間。單親媽媽楊女士最近兩年,就經歷了兩次「大工程」。

逾20萬劏房居民蝸居斗室,政府可以忍心告訴他們,要等多超過20年覓地,但他們惡劣居住環境不一定得到改善嗎?(資料圖片)

遇「水劫」 兩年搬兩次

楊媽媽與16歲女兒、14歲兒子,現居葵涌一個面積120呎的劏房單位,一入單位,左邊是廚廁、中間是細小飯枱、右邊是上下格床,兒子睡上格,她與女兒睡下格。八個月前,這地方成為他們的家,「我比較喜歡以前那個(劏房)單位,樓層高一點,比較靜,現在窗口面對馬路,很嘈吵。」

她口中的上一個家,是一個不足80呎的劏房,廁所滲水滲了兩個月,弄得樓下住戶天花發霉,住戶投訴,食環署派員跟進,業主要維修水管,他們一家要在不足一個月內急急撤離。

劏房單位因水管經改動,劏房戶常遇「水劫」,加上單位空間極有限,一遇「水劫」,住戶唯有敗走。楊女士因此搬過兩次,租金由3,300元升到5,000元,搬遷費當後想慳得就慳。她試過一家三口借來手推車,將家具一件一件推到新居,試過向搬運公司問價,盛惠2,500元,幸得社工幫忙,請來兩位師傅只收500元「友情價」。

我認識的劏房街坊,全都經常搬家,一是因為業主加租,一是因為不獲續租,總之大家就是搬來又搬去。
單親媽媽楊女士

組織推支援搬遷平台

香港聖公會麥理浩夫人中心服務幹事姚冬梅一直幫助葵青區基層街坊,她直言,很多劏房戶每隔一、兩年就要搬家,原因不外乎有加租、漏水、與業主不咬弦,而每次搬運費動輒2,000至3,000元,令基層百上加斤。

因此,中心最近推出「煥居」計劃,提供搬遷支援平台、家居維修培訓及綠色家具製作,計劃幫跟單司機找到生意之餘,司機提供最少八折,最低三折的優惠。服務自去年8月開始試行,已幫街坊搬屋六次,本月正式出台,長遠想找到設計公司,幫忙街坊組裝家具。

義氣司機:幫得到就幫

51歲唐瑞輝是參與計劃的司機之一,他每天凌晨兩點半起開工送菜,至晨早10時「落場」,下午2時至5時再送菜到各食肆,年終無休,月入兩萬餘元,但他仍在「落場」的時間幫助街坊搬屋,且不覺得是「捱義氣」。

「幫得到就幫吧!」是他的口頭禪。他現時一家四口居於安達邨,兒子尚在學,女兒則投身地產界,太太閒時做樓面賺千餘元幫補家計,生活穩定,但他時刻記得未「上樓」前的苦日子。

六年前,他一對子女均在學,他做運輸,底薪僅6,000元,日捱夜捱,一家人租住深水埗汝洲街300呎單位,月租2,500元,但單位突被揭涉僭建,一家被逼遷,幸業主有良心,安排他們入住另一位於醫局街的400呎唐樓單位,但月租增至4,000餘元。

唐瑞輝在上樓以前,曾住過醫局街的唐樓劏房,他閒時會回來與街坊「打牙骹」。(高仲明攝)

收三折價錢搬屋

或許因當年業主有良心,或許因他亦捱過苦,他自去年8月起幫街坊搬家。他幫過街坊「上樓」到水泉澳邨,前後分三次才搬完,又幫忙將家具送上單位,只收300大元。他幫過天台百呎劏房戶,搬到同一條街另一間劏房,他推着手推車來回走了幾趟,碰巧新居樓下有七、八級樓梯,他沒有怨言,最後盛惠30元。

他記得去年11月,工廈劏房戶臨時遭到逼遷,一對夫妻帶着一個幼兒,以及十多個紅白藍袋,搬到深水埗一個80呎劏房,月租5,000元。他直言該單位不值此價,對方只道「沒辦法」,畢竟帶着一個小朋友,急急搬家並不容易,最後他只收800元,相比市價要3,000餘元,他打了個三折,他還是那一句──「幫得到就幫!」

明年需就適足住屋權回應聯合國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召集人、明愛專上學院社會科學院高級講師賴建國指出,「政府過去對租務市場太過『放手』,任由市場扭曲,基層受壓榨」,政府若不推行租務管制,實在難以保障基層街坊。

他認為,短期方面,政府應考慮用空置校舍、閒置土地等,大量支持營運組合屋,但政府必須在財務上作出承擔,不能單靠慈善團體出錢、良心業主或機構出錢出力。中期方面,他指出,現時本港大約每20個家庭就有一個住在不適切住所,政府應早日訂立住屋標準,例如參考國際的適足住屋權的七大標準。

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2014年提及,關切香港在提供價格可承受的適足住屋方面投資不足,造成較高比例人口生活在沒有適當服務和公用設施的非正式住所、工業建築、籠屋或床位寓所之中,建議本港從人權角度出發做好重建工作,確保適當考慮到住屋,包括給新移民和單身申請人的臨時住屋的供應情況、價位及是否適合居住。港府需於2019年向聯合國回應適足住屋權問題,現正諮詢團體意見。

上文節錄自第106期《香港01》周報(2018年4月9日)《港版「遊牧民族」 穿梭劏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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