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治理・一 |當小政府遇上大社團——香港社區組織能力較弱?

撰文:黃雲娜 劉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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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前,特首林鄭月娥引述中央援港抗疫專家指出「香港社區組織能力較弱」,所以只能暫時擱置籌備足月的「全民強制檢測」。但事實上,香港社會團體力量並不薄弱,單是向《社團條例》報備的社團就有超過五萬個,遍及全港各行各業,涵蓋勞資、同鄉、專業、地區社團等等至少11種性質,牽涉數以百萬計市民。

可是,這股力量在極其嚴峻的第五波疫情面前卻被特區政府忽視了,並沒有被及時動員起來。細究箇中癥結,到底是因為社團數量眾多所以政府沒有能力組織,還是因為既得利益關係千絲萬縷所以政府不願耗費精力組織?

社團具備三大特色,有利於發起動員:一是擁有人力、金錢和政治社會網絡等充足的資源;二是社團成員背景相似,同鄉社團成員擁有類似的文化、方言背景,工商社團成員擁有類似的社經背景和共同利益;三是社團動員模式多種多樣,容易凝聚會員。

每當社會應對公共危機,社團的動員作用就更明顯:一方面,社團能在在提供公共物品、維持公共秩序和調節社會關係等方面彌補政府不足,通過互助、倡議和監督政府,促使政府作出更好的決策;另一方面,社團通過動員社會大眾,令市民積極響應抗疫呼籲,形成互助的公民社會。不過,正是因為社團往往能夠自行補充政府角色,變相也導致政府愈發習慣於放任社會自行解決問題,即使2020年以來不斷爆發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也只是任由社團自我發揮抗疫作用,沒有透過積極統領不同社團創造更大成效。

候任特首李家超在《競選政綱》承諾將會加強政府與地區組織聯繫,藉此「提升地區施政效能,增強基層社會服務供給能力」,而對本港社團進行系統化的整理和研究,也許就是強化組織的第一步。具體而言,應該......

詳細內容請閱讀第322期《香港01》電子周報(2022年6月20日)《當「小政府」遇上「大社團」——香港社區組織能力較弱?》。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電子周報,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香港社會組織力量並不薄弱,單是向《社團條例》報備的社團就有超過五萬個,可是,這股力量在極其嚴峻的第五波疫情面前卻被特區政府忽視了,並沒有被及時動員起來。(全港社區抗疫連線提供圖片)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建議政府針對社區組織能力進行改善,僅靠非政府機構或居民互助遠遠不夠。(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社團具備三大優勢:資源充足、利益一致、動員力強。(資料圖片 / 方家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