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女童未執玩具!慘遭重摔及腳踢胸致死 單親媽不認罪刑期出爐

撰文:蘇菲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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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媽媽將2歲半女兒虐打致死。台灣桃園31歲單親媽媽獨力獨自撫養2歲半女兒,因不滿女兒無收拾好玩具,暴怒下連續3次將女兒高拋重摔,在女兒頭部落地後仍腳踹胸口洩憤,直女兒嘔吐昏迷後才召救護車送院。女童在醫院加護病搶救18天,終因中樞神經衰竭宣告不治。單親媽被控以成年人故意對未滿7歲之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法官批評她明知幼童器官及腦部構造極脆弱,仍重度傷害女兒,判罪成入獄9年。

廖女因不滿未滿3歲的女兒未依吩咐將玩具收好,暴怒下連續3次重摔女兒。女兒頭部著地後,廖女仍以腳踹其胸口處,導致女兒嘔吐且陷入昏迷。(示意圖/Pixabay)

暴怒下將女兒舉高過頭後 連續3次重摔

綜合台媒報道,31歲廖姓單親媽與2歲半女兒住在桃園平鎮區。事發於2023年12月15日下午5時30分,女兒未依廖女吩咐將玩具收好,她在暴怒下以雙手將女兒舉高離地面約130厘米後,連續3次重摔至厚度約4厘米地墊上。女兒頭部著地後,廖女仍以腳踹其胸口處,導致女兒嘔吐且陷入昏迷。

事後廖女立即召救護車送女兒入院,醫生檢查女兒出現急性左硬腦膜下血腫、急性蜘蛛網下出血、腦中線右移,大腦鐮下腦疝及顳葉海馬溝回腦疝等重傷害,在加護病房急救18天,終因中樞神經衰竭宣告不治。

警方調查後,依成年人故意對未滿7歲之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嫌起訴廖女,並建議法院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案件審理時,被告辯稱當時只因一時情緒失控,才會做出無法挽回的事。(示意圖/GettyImages)

辯稱一時情緒失控

案件審理時,被告坦承因為傷害女兒導致她死亡,但否認有重傷害之意,辯稱當時只因一時情緒失控,才會做出無法挽回的事。

法庭指出被告是成年人,且照顧、扶養女兒已有2年半,非無育兒經驗,幼童的身體器官、腦部構造極為脆弱,一般人客觀均可預見若外力劇烈搖晃或碰撞,極有可能肇致顱內出血,最嚴重可以致命,被告自不能諉為不知。被告在短時間內拋摔女兒3次,又腳踹其胸部等處,導致其頭部重創,足認被告有重傷害之犯意,被告辯詞不予採信。

法庭審酌,被告為死者母親,是主要照顧者,不僅未對2歲半之女兒善加照顧保護,反而僅因女兒未收拾玩具即情緒失控,徒手對其施以犯行,被告所為應受嚴厲譴責;兼以被告僅承認傷害之犯後態度,並參酌被害人家屬所提出從輕量刑之意見,法官判被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罪成,判處有期徒刑9年,本案還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