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癡漢!變態男下體狂頂2女學生臀部 1原因證據確鑿 下場慘了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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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癡漢出沒,女士們記得要小心保護自己!台灣基隆市1名男子乘搭巴士時,趁車內擁擠,用下體狂頂2名女學生的臀部,整個性騷擾過程長達3分鐘,被車廂內的「車cam」拍下。受害女生下車後報警求助,由於有影片作證,變態男其後被捕。
案件經審理後,法官裁定被告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可以易科罰金。
蓄意用下體頂2名女學生臀部
台媒於2月報道,判決書指出,案發2024年5月8日下午4時許,陳姓男子在基隆市信義區義九路口巴士站搭乘202號路線巴士,當時車內已有大量乘客,所有座位已經坐滿。陳男站在1名女學生後方位置,趁機用下體頂住女學生臀部,時間長達2分鐘。受害女學生趁其他乘客下車時移動位置,嘗試和陳男保持距離。
但由於車內空間有限,與受害女學生同行的另1名女同學站因應乘客移動,站到受害女學生的原本位置,詎料成為下一個受害人。陳男轉移目標,用下體頂住第二名女學生的臀部,這次過程超過1分鐘。首名被性騷擾的女學生見狀,立即拉開同學,避免受到陳男進一步騷擾。
被告認罪 被判入獄5個月
2名女學生下車後報警求助,警方根據巴士「車cam」和悠遊卡刷卡紀錄,確認陳男身份作出拘捕。陳男承認罪行,被控2項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罪名。
案件在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被告利用車內擁擠環境,對2名女學生進行性騷擾,嚴重侵害對方身體自主權,造成恐懼和不安,應予嚴懲。但法官考慮到被告認罪,而且沒有前科,事後有嘗試和受害人及其家屬進行調解,遂判處2項性騷擾罪名各3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入獄5個月,可以易科罰金,以每天1,000新台幣(約250港元)折算,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