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模在家洗澡 遭男子闖入企圖強姦 僅用一招便勸走對方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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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施姓廚師趁網拍女模洗澡時,掏出生殖器欲性侵,他拿浴巾裹住女模頭、阻止她呼救。女模冷靜問「你到底要什麼?」,他答「我不是要錢」,女模要他好好談,還請他先到客廳坐,讓她先敷個臉。施拿出身分證自我介紹,兩人互相加LINE,他1個小時後離去,女模躲過性侵。施一、二審都被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施見她在浴室洗澡,起意性侵,女模掙扎、倒地,但仍保持冷靜,問「你到底要什麼?」,施鬆手,起身後退。(Getty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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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歲的施姓廚師因這起性侵未遂案,遭採驗DNA,檢警因而破了11年前的冷案。施2008年1月1日凌晨在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尾隨女子回家,趁她開啟1樓大門時鑽入,在樓梯間性侵對方,因苦無線索,直到女模案後才宣告偵破;台北地院去年12月依今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8月徒刑。

施去年3月22日凌晨3點,同樣在中山北路2段附近尋找作案目標……

女模冷靜用這招勸走淫賊 點圖看看案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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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坦承有掏出生殖器,原本想強姦她,但從頭到尾都沒有碰到她下體。

女模認為一審僅判施4年徒刑過輕,請檢察官上訴。檢方認為若不是被害人冷靜早已遇害,施不是出於己意中止犯行,且被害人事後萌生輕生念頭,失去正常社交能力,應嚴懲施。

高院認為,依當時周遭環境來看,若不是施自行停手,可能就性侵既遂,施中止犯罪,依刑法規定可減刑。高院考量施深夜尾隨被害人、侵入民宅,性侵獨居女子,對夜歸女子造成極大的心理恐懼,被害人拒絕和解,一審量刑適當,駁回雙方上訴。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判刑定讞。

【本文獲「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