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逼小姊弟簽約「以後不可跟爸爸拿錢」 網民:老了也不用養他

撰文:向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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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後不可利用任何原因回家跟爸爸拿錢」。台灣一名女網民在網上分享一張「影響我一輩子陰影的紙」,表示父親在她中學時候另娶他人,要求仍是中一的她和小四的弟弟,在紙上簽名蓋手印,保證不會向父親要錢。20多年後,樓主重看舊物仍未能釋懷,狠批不負責任的父親「是什麼心態」。不少網民鼓勵樓主自強,又指「妳以後也不用養他,照顧他。那張紙要留下當證據」。

台女網上自爆小時候被父親強迫「簽約」,留下一輩子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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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台灣女網民在facebook「爆怨公社」貼出這張「合約」,圖中可見紙上寫上「我陳xx以後不可在(再)利用任何原因回家跟爸爸拿錢」,還打了指紋和簽名作實。樓主解釋,當年她只有中一,弟弟只是小四,由於父母小時候已經離婚,父親另娶他人,「他不希望我跟弟弟在回家拿錢,叫我們寫」。

她曾經以為這張讓她一世留有陰影的紙已經不見了,但近日又有人拍照給她,還笑說:「我卻感到又驚又喜,怎麼到現在沒有被銷毀,竟然還留着那麼丟自己臉的紙」,她指寫這些時根本什麼都不懂,也不明白父親叫兩個小孩簽名、打指紋「是什麼心態」。

不少網民看過帖子後都認為這個父親不負責任,「不配當父親」、「他老的時候要求你扶養他的時候......這張是證明他沒扶養你長大」、「這可以當證明他沒有盡到養育責任,好好保管」、「是他現任老婆怕你去要家產嗎?」,亦有網民關注法律效力,「叫小孩寫這些根本沒有法律效力」、「搞笑協議,真的不理他也不能拿妳們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