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女醫生服安眠藥斷片!獨乘捷運昏睡 遭七旬阿伯帶到旅館性侵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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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藥物服用後會令人昏昏欲睡,所以服藥時切記要小心人身安全。台北1名實習女醫生服食安眠藥後,自行乘搭捷運前往診所求診,惟途中意識不清,1名陌生阿伯見狀,竟將她帶到溫泉旅館性侵,事後更「起底」找到受害人的facebook帳號,再不斷留言性騷擾,受害人事後報警求助,警方向淫狼拘捕。法官裁定被告「乘機性交」罪名成立,判處入獄3年4個月,被告曾提出上訴,但遭到駁回。

受害人服食安眠藥後,自行乘搭捷運前往診所,但途中昏睡至意識不清,竟遭淫狼阿伯帶到旅館性侵。(示意圖/gettyimages)

假裝好心陪伴前往診所 帶去旅館性侵

台媒於今年4月報道,案發於2023年3月14日下午2時許,年逾七旬的石姓老翁乘搭淡水捷運,見到28歲受害人頻掉手機,不但站立不穩,而且反應遲頓和語無倫次。石翁見到受害人的藥單提及士林1間身心科診所,相信對方前往求醫,於是假裝好心陪伴她前往診所,但到場時發現診所正值午休,石翁發現受害人已不能反抗,竟將她帶到北投1間溫泉旅館性侵,之後才帶她去求醫,而診所職員協助叫車送她回家。

受害人一度不確定被被侵

受害人翌日在家中恢復知覺,察覺情況有異,由於受到藥物影響,她只能記得部份案發經過,直到石翁不斷在其facebook帳號留言,提及「女神」、「優秀」、「性感」等騷擾字眼,甚至私訊和傳送照片,她才記得自己遭到性侵,於是報警。

受害人最終記起自己遭到性侵。(示意圖/gettyimages)

受害人庭上作供嚎哭

警方接報調查,在受害人內衣褲採集到石翁DNA,於是將他拘捕。案件在士林地院審理,受害人重申當日記憶混亂,依俙記得曾到診所外和巴士站等地方,當晚約7時曾躺在白色床上,最後1個片段是石翁將她帶回身心科診所,自己好像提及服食10顆安眠藥,職員發現其狀態較差,協助召的士送她回家。

受害人指出,事發前完全不認識被告,加上對方是老人家,並非自己理想對象,若在清醒的情況下,就算與被告同處一室,都不會和他發生關係,絕非同意和對方性交,作供期間,她忍不住趴在桌上嚎哭。

被告承認和受害人發生關係,但辯稱雙方是同意性交,原告進入旅館時意識清楚,沒有異樣,認為原告口供不可信。

法官裁定被告「乘機性交」罪名成立,判入獄3年4個月。(示意圖/gettyimages)

法官判囚3年4個月 被告上訴遭駁回

法官翻閱捷運、巴士、身心科診所,以及溫泉旅館閉路電視紀錄,發現受害人案發時呈現昏睡狀態,行走蹣跚緩慢,需由石翁攙扶。另外,石翁在受害人facebook留言,提及「請你以後(千萬)不要再發生像那天你的樣子。完全像吃了某種藥物,或是迷幻藥?」、「你差不多是陷於半昏迷狀態」、「最後看了你手上的藥單,我才能帶你去你要看的醫院」,足以證明受害人當時陷入半昏迷。

法官認為被告利用原告服藥後半昏迷狀態,帶到溫泉旅館性侵,至今不肯認罪和拒絕賠償,考慮到被告沒有前科,目前沒有收入,裁定「乘機性交」罪名成立,入獄3年4個月。被告曾提出上訴,但遭駁回,而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