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嗎?台教育部已婚科長對女下屬強抱摸胸 遭法院與當局這樣罰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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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理應比任何人更懂得守法,濫用職權猥褻更是罪加一等。台灣1名教育部科長駕車載同女下屬到前往開會,結束後卻以「製作會議紀錄」為由,載同對方前往汽車旅館繼續工作,其間科長提議為她按摩,伺機強抱摸胸,甚至詢問「想做嗎?」等不雅問題,受害人嚇得落荒而逃並報警。

涉事科長被捕後受審,遭法院判監禁6個月,但可易科罰金;而教育部事後召開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將其記兩大過免職。

王男提議為女下屬按摩,卻強抱摸胸。(示意圖/gettyimages)

開會後建議到汽車旅館完成工作

台媒於今年4月報道,涉案王姓科長案發時已婚,由於曾經推展特殊教育,落實「一縣市一特教學校」的目標,所以獲得教育部表揚,是次案件亦在當地教育界傳開。

案發2024年4月23日上午,王男駕車載同1名女下屬前往南投縣草屯鎮1間高等職業院校出差開會,上級主管要求盡快遞交會議紀錄,王男遂建議一起前往汽車旅館完成工作。女下屬對有閞建議感到奇怪,但王男稱「那邊比較好工作」,女下屬唯有按其照意思進入房間。

籍詞按摩強抱模胸

女下屬最初正常地工作,但之後王男提議為她按摩放鬆,結果將她強抱,更聲稱「抱一下不會怎樣」,受害人隨即大叫「科長」制止其行為,但礙於對方權勢而不敢太大反抗。王男隨即變本加厲,將她抱到自己雙腿上摸胸,詢問「之前有沒有做過?」、「想不想要做?」,女下屬立即拒絕,但王男用力強拉她的雙手,與自己十指緊扣。

受害人事後需要求醫,有時憶及案情仍會悲泣。(示意圖/gettyimages)

受害人之後趁機逃走,王男竟然開車追上去,甚至要求她「上車」。由於女下屬人生路不熟,而且不知所措,故只好上車離開,事後透過LINE告知同事遭到性侵,當月25日向主管報告遭性騷擾和報警求助,受害人事後需要求醫,有時憶及案情仍會悲泣。

王男︰互相鼓勵的擁抱

南投地檢署跟進調查,王男雖然事後向受害人傳送「真的很抱歉,我也接受被停職處分」訊息,但他辯稱2人平時感情頗好,當時開玩笑詢問可否前往汽車旅館工作,「沒有感覺到女下屬有任何抗拒或不悅」,而且大家「互相鼓勵的擁抱」。

法官將被告判囚6個月。(示意圖/gettyimages)

法官將被告判囚6個月

案件在南投地方法院進行審理,檢方指出,任何性行為都應建立在互相尊重同意的基礎上,對方沉默不代表同意,認為王男利用權勢強制猥褻,法官亦認為被告為了滿足私慾,漠視受害人性自主權,考慮到被告沒有前科、受審理時才認罪,以及沒有和受害人達成和解,裁定「強制猥褻」罪名成立,判處入獄6個月,但可易科罰金。

教育部對被告記兩大過免職

教育部回覆當地媒體查詢時表示,由於王男言行不檢,嚴重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聲譽,作成1次記兩大過專案考績決議,教育部2024年7月23日發布記兩大過免職。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