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友人照顧2歲女!男子狂打兼逼做「拱橋」 1理由稱非虐待仍罪成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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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所不欲、勿施於人,但就算自己接受,也不等於可以同樣地對待他人!台北1名外賣員受到女友人委託,代為照顧對方的2歲女兒,他卻1個多月內不斷虐待女童,不但用手拍打向女童臀部,而且處罰女童在浴室內做出「拱橋」動作,造成她全身多處地方瘀青。幼稚園老師發現女童身上傷勢,遂帶她往求醫,案件因而曝光。

案件審理期間,男被告承認傷害女童,但否認虐待,辯稱自己「從小被打到大」,所以有樣學樣,不過法官不同意其觀點,最終判定「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名成立,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

邱男多次虐待和毆打2歲女童,終被判罪成。(示意圖/gettyimages)

台媒於4月報道,女童的葉姓親生父親於2023年入獄服刑,生母因忙於工作而無法照顧女兒,同年11月,她將女兒交由從事送外賣的邱姓男友人照顧。

拍臀兼命令做「拱橋」致不斷跌傷

在照顧女童的1個多月期間,邱男多次虐待和毆打女童,除了用手拍打向女童臀部外,更命令女童在浴室內手腳撐地,抬高臀部,做出「拱橋」動作,女童因力氣弱小而經常滑倒,因而全身多處瘀青受傷,包括臉頰、大腿和臀部。

直到同年12月下旬,幼稚園老師發現女童身上傷痕纍纍,遂帶她前往醫院求醫,醫生判定幼童極大機會受虐,隨即依照規定通知警方,警員經調查後拘捕邱男。

女童全身多處瘀青受傷,被老師帶去看醫生而揭發案件。(示意圖/gettyimages)

案件在台北地院審理,女童生母表示,因自己工作忙碌,沒有留意女童傷勢,而邱男稱其女兒是跌傷。生女承認知道邱男曾體罰女兒,包括做出「拱橋」動作,當時女兒額頭紅腫,數天後臉部整片瘀青,但她只是斥責邱男,要求「帶小孩不要這麼粗魯」。

被告否認虐兒 辯稱自己「從小被打到大」

被告在庭上承認傷害女童,但他辯稱自己同樣「從小被打到大」,否認虐待女童。法官4月16日作出裁決,裁定「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名成立,判處被告入獄1年6個月,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