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男被分手!叉頸兼恐嚇落降頭︰可怕的是我養的小鬼 下場曝光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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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是親密戀人,但再見不是朋友,甚至可能是加害者。台灣1名男子不滿「被分手」,不但向前女友聲稱會散布謠言中傷,而且有養小鬼,要向她和其家人落降頭,其後甚至向前女方「叉頸」,最終被捕。
法官裁定被告「恐嚇危害安全」罪名成立,判處入獄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新台幣(約2.2萬港元),緩刑2年。
失戀男恐嚇︰可怕的不是我,是我養的小鬼
台媒於今年5月報道,案件在雲林地院審理,男被告和受害人原本是情侶,但女方於2023年提出分手,被告從分手當天開始,即向前女友持續傳送訊息和恐怖圖片,時間長達大約2個月。失戀男更聲稱會散布女方有外遇、賣身等與性相關的謠言,又表示自己有養小鬼,揚言「可怕的不是我,是我養的小鬼」,威脅透過小鬼,向對前任女友和其家人不利,甚至要用女方的名義落降頭。
受害人被「叉頸」報警求助
除了恐嚇之外,被告還「訴諸行動」,曾經故意撞倒受害人的電單車,而雙方談判不果,被告掐住前女友頸部,最終女方決定報警求助。
法官判罪成 緩刑2年
被告承認罪行,法官認為被告分手後沒有使用理性方法處理感情問題,反而持續騷擾受害人,但考慮到被告認罪,並和受害人達成和解,裁定「恐嚇危害安全」罪名成立,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罰金9萬新台幣(約2.2萬港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