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腦失控!癡情男遭女主管拒愛 造謠指他與人夫有染 下場慘了
戀愛腦失控,後果可以很嚴重!台北1名男子愛上女主管,追求不遂大受打擊,誤以為女主管與另1名人夫主管有曖昧情愫,不但在facebook發文「爆料」,而且私訊男主管妻子暗示出軌事件,甚至離職後仍然監視2人接近1年,又尋求前女同事協助匯報行蹤。
癡情男已先後3次捱告,不但被判拘役20天,而且合共要賠償8萬新台幣(2萬港元),而協助他的前女同事亦要賠償6萬新台幣(約1.5萬港元)。
追求不遂 將責任歸咎男主任
台媒於今年5月報道,陳姓男被告曾與女副經理和男主任在同1間電訊公司財務處工作,而陳男職位較低,卻對女主管暗生好感,但懷疑她與男主任互動過於頻繁,誤認2人有曖昧關係。陳男最終追求不遂,將原因歸咎於男主任身上,更加深信2人有不可告人的關係。
癡情男多次造謠
2021年11月,陳男以假名在facebook連續發文,訛稱男主任是「勾引人妻的渣男」,而且詳列其車輛顏色、英文名字及配偶英文名等資料,甚至私訊主任的妻子「爆料」,引發一連串家庭和職場風波。
判處拘役20天 賠償2萬新台幣
受害主任報警求助,法院經審理後,認定陳男構成散布文字誹謗罪行,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主任另對陳男提起民事訴訟,獲得2萬新台幣賠償(約5,000港元)。
罪成無收手 反向前女同事求助
陳男捱告後沒有收手,縱使離職後仍然持續關注2人行蹤,由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陳男頻繁出現在女方住所一帶,觀察其出門時間和同行對象,同時記錄主任上下班情況和停車地點,甚至向楊姓前女同事求助,以掌握2人的動態。
陳楊透過Messenger與楊女保持聯絡,內容提及「牽手了沒?」、「今天看到他們一起搭車」、「他們下班有去喝飲料」等訊息,同時附上車輛等照片,楊女甚至表示已將資訊透露給其他同事,公司內部開始流傳女副經理和男主任「正在交往」。
2受害男女控告癡情男與女同事
受害女副經理和男主任發現遭到長期監視,加上謠言四起,於是提出侵權訴訟,主張陳楊未經同意,蒐集和散布其私生活訊息,嚴重損害名譽和私穩,各請求賠償20萬新台幣(約5萬港元)。
男女被告稱只是閒聊
陳男辯稱出於「關心朋友」和「善意提醒」,和楊女的對話內容只是「閒聊和猜測」,沒有明確加害意圖。楊女則稱,對話紀錄無法證明他們提及該名女副經理和男主任,內容屬於私下聊天,沒有造成具體損害。
法官判男女被告作出賠償
但法官翻閱通訊紀錄後,認為男女被告長期蒐證和散播謠言,並非單純閒聊,對話清楚提及原告姓名、車牌和照片,內容非常具體,加上楊女參與發佈未經查證的訊息,和其聲稱「只是聊天」明顯不符,認定男女被告行為對男女原告造成困擾和名譽損害,判處他們各自向每位被告賠償3萬新台幣(約7,600港元),合共6萬新台幣(約1.5萬港元),全案仍可上訴。
(ETtoday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