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可疑!夜出門兼搽保養品 人妻1招開電腦獲偷情鐵證反捱告
撰文:田中貴
出版:更新:
懷疑伴侶出軌,想盡辦法蒐證也要守法。台灣高雄1名人妻發現丈夫行為有異,經常晚上出門但深夜都未回家,而且突然開始搽保養品,甚至直擊到對方和1名女子在公園踏單車。人妻懷疑丈夫出軌,遂動手破解其電腦,隨即發現他和小三出遊的照片和影片,藉此成功申請離婚。但男方認為前妻入侵其電腦,決定提告。
法官經審理後,認為男方雖然「更改密碼」,但繼續使用舊密碼組合,女方因而猜中而取得其外遇證據,惟電腦並非夫妻共用,故裁定女被告「無故取得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罪名成立,判處罰款1萬新台幣(約2,500港元)。
丈夫行為反常惹猜疑
台媒於今年10月報道,涉案沈姓女子和劉姓男子結婚多年,但沈女發現丈夫男經常藉詞晚上7至8時出門,到了三更半夜仍然遲遲未歸。丈夫甚至一反常態,突然開始使用保養品,沈女有次深夜在離家不遠的公園,目擊丈夫和陌生女子開心踏單車,令她開始懷疑對方有外遇。
在電腦找到出軌證據
沈女之後趁機打開丈夫的電腦,找到1個名為「劉李出遊的照片及影片」的文件夾,發現丈夫和李姓小三外遇的證據,於是立即備份,用作離婚官司的「王牌」,最終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批准他們離婚,劉男卻認為妻子未經其同意,就擅自使用其電腦,於是提告追究。
新舊密碼一樣
案件在高雄地院進行審理,沈女在庭上辯稱,劉男有2部電腦,都是夫妻共用,自己根本沒有侵入電腦竊取資料。法官留意到劉男2022年7月9日大約傍晚6點將出遊的照片及影片備份到電腦,然後更改開機密碼,但新舊密碼一樣,沈女因而成功「破解」開機。
法官認為劉男不同意沈女使用其電腦,沈女當時行為已經構成「無故取得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罪名,因此判處沈女罰款1萬新台幣(約2,500港元),但可易服勞役,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