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中學生遭摸胸猥褻!憂考不上首志願噁忍1年 補習淫師下場曝光
許多家長都會安排子女參加補習班,希望提升成績考進心儀學府。台中1名女生由小學3年級開始,一直接受1名補習班男教師指導,自升上國中二年級,即年約14歲的時候,淫狼教師利用雙方在教室獨處之際,向女生抱親吻,甚至將她抱上大腿摸胸猥褻,受害人因擔心考不上第一志願的學校而長期啞忍,淫師獸行持續接近1年,最終曝光。法官考慮到雙方達成和解和寫下悔過書,裁定被告32項性騷擾和猥褻罪名成立,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師生一直相處融洽
台媒於今年10月報道,案件在台中地院進行審理,受害人在2018年就讀小學3年級,開始到男被告經營的補習班上課,由被告負責教學。到了2023年12月,被告結束補習班業務,改到台中市西屯區1間補習班當教師,受害人跟隨前往,被告每周3天都會到學校接走受害人,再前往補習班照顧指導,一直持續到對方升上國中,雙方相處融洽,豈料有人暗生惡念。
女生遭淫師多次性騷擾和猥褻
受害人升讀國中2年級至3年級、即是14歲至15歲時,被告趁在教室獨處時,突然擁抱或親吻受害人額頭。至受害人就讀國中三年級的學期時,被告更要求她背向自己,繼而讓受害人坐在其大腿上,然後伸入衣內揉捏胸部1至2分鐘,獸行由2023年4月30日持續至2024年3月16日,維時接近1年,大約每3周1至2次。受害人擔心自己若不聽話,被告就不再提供指導,令她無法考上第一志願,只好委屈啞忍。
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年 緩刑5年
補習淫師的獸行最終曝光,受害人報警提告,法官認為,被告明知道受害人尚未成年,仍然利用權勢向她進行性騷擾和猥褻,破壞受害人和家長對師長的信任,法官考慮到被告認罪和寫下悔過書,而且和受害人一方達成和解,裁定被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性騷擾」和「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共32項罪名成立,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同時禁止被告對受害人騷擾、通信等非必要聯絡,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