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13歲孫女!六旬淫翁摸胸啜乳捱告 認罪候判 1原因豁免打藤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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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發生老翁非禮孫女案。1名13歲少女突然肚痛,要求67歲祖父幫助揉肚,詎料祖父卻趁機向她摸胸,直到少女喝止才肯停手。豈料祖父不知悔改,3個月後再次向孫女伸出狼爪,甚至變本加厲吸啜其乳頭,少女通知母親報警。

警方經調查後拘捕涉案老翁,案件隨即在法庭審理,被告在庭上認罪等待判刑,由於他已年逾50歲,所以依法免於鞭刑。

受害人遭六旬祖父摸胸啜乳。(AI生成圖片)

揉肚趁勢摸胸

當地媒體於今年9月報道,13歲受害人事發前和67歲祖父等家人同住,案發於2024年6月,屋內只有兩爺孫,少女感到肚痛,要求祖父為她揉肚,被告依言掀起孫女衣服揉肚,卻趁勢按揉孫女胸部。受害人當時大感愕然,要求祖父停手,對方隨即收手。

3個月後再次伸出狼爪

同年9月,屋內再次只有爺孫2人,當時同坐在沙發上,祖父突然擁抱孫女,繼而伸手探入其衣服內按壓胸部,甚至更掀開孫女上衣,吸啜乳頭10至15秒。受害人頓時嚇呆,回過神後立即推開祖母,並且跑到廁所躲避,本身打算等到家人下班回家才出去,但她感到悶熱,所以只好走出廁所,祖父見狀上前擁抱她。

被告在庭上認罪。(AI生成圖片)

檢察官促請法官判處23至28個月監禁

受害人事後告知母親,母女即到警署報案,老翁同月25日被捕,翌日(26日)被控押上庭受審,然後還押至今。被告在庭上認罪,法官即將判刑。檢察官指出,被告身為受害人的祖父,反而性侵孫女,促請法官判處被告23至28個月監禁。為了保護受害者,法官下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以洩露其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姓名。

被告年過50歲依法豁免打藤

新加坡規定非禮14歲以下孩童罪名成立,一般而言,最高可被判5年監禁、鞭刑、罰款,或任何組合的刑罰,如果被告和受害人是親屬關係,法院將會加重刑罰。但以今次案件為例,被告年過50歲,依法豁免打藤。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