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私樓港媽想幫18歲仔抽居屋 欲加名買大單位 擬排公屋兩手準備

撰文:謝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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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及居屋資源應留給有需要人士!有港媽就抽居屋及排公屋問題於網上發問,她曾與丈夫買過居屋,20年前已賣出,現居於登記在丈夫名下的私樓,由於兒子快將18歲,為將來成家立室籌劃欲抽居屋,且希望有較大單位,故煩惱僅以兒子1人申請,還是加她的名字作家庭成員,甚至考慮應否排公屋作兩手準備。

帖文隨即引來大批網民抨擊,直斥「又想呃多層公屋」、「貪得無厭!留返啲資源畀真係有需要嘅人啦!」、「公屋係畀有迫切住屋需求的低收入人士的基本生活保障嚟㗎!咁有錢仲要乞丐兜度攞飯食,正X街!」。

有住在私樓的港媽為快將18歲的兒子,抽居屋及排公屋問題於網上發問。(資料圖片)

該港媽於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發文問道:「想請教一下,之前曾經與丈夫買了居屋,但20年前已賣出,現有私樓用老公名自住,兒子快18歲,想抽居屋,應該以兒子1人名抽,或是可以加我的名字作為2人家庭?因為希望買面積較大的來成家,所以想變為家庭組合,是否會比1人申請可選擇較大的單位?如果兩手準備,排定公屋可以嗎?」

私樓港媽想為18歲仔抽居屋排公屋惹議

不少網民斥責港媽貪心,明明已有私樓仍計劃幫兒子抽居屋及排公屋,直言「你做家庭成員去抽都冇資格,夫妻資產不能分開計算」、「層樓係老公名,要淨身出戶先可以同阿仔去申請居屋」、「明顯係福利重疊,只可以用個仔名白表抽居屋」。

不少網民斥責港媽貪心,明明已有私樓仍計劃幫兒子抽居屋及排公屋。(《愛·回家之開心速遞》劇照)

港媽解釋:佢第日結婚生仔,我間屋都唔夠住

對於有網民批評「呃公屋」,港媽回應指兒子是香港人,「只要資產合資格,就係名正言順嘅申請,點解你用個『呃』字?」,又解釋有此計劃原因,「我自己有樓,佢第日結婚生仔,我間屋都唔夠住,佢唔可以有自己嘅屋咩?」、「就算我有錢喺手,都唔一定係要幫佢畀錢買樓啊,我都要留返嚟自己養老」。

港媽解釋,「我自己有樓,佢第日結婚生仔,我間屋都唔夠住,佢唔可以有自己嘅屋咩?」。(《香港愛情故事》劇照)

網民建議:兒子可以單獨申請公屋再抽居屋

有網民指出港媽毋須過分擔心兒子將來,應放手讓兒子自行規劃人生,「你個仔又未結婚,你擔心佢無屋住?等佢結婚佢自己有分數啦!」、「仔18歲排公屋排到50歲都未必夠分,做咩要搵公屋入息綁住個仔呢,將來搵得多又白排,睇死佢一世都買唔到樓咩,18歲送出去讀書搵多啲錢好過啦,佢躺平一世,搵唔過個公屋入息,你仲驚有冇人肯嫁佢啦」。

另有熱心網民認真建議港媽勿加名,可讓兒子單獨申請,「你兒子可以單獨申請公屋再抽居屋」、「可以先幫阿仔排咗單人先,佢婚後可以加名再排家庭隊咁樣就快好多。當年我18歲就排單人,之前加名就3年有派樓了!」。

抽居屋分為「白表」(私樓住戶、非公屋住戶等)及「綠表」(公屋住戶)兩類,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或以上,居港滿7年。(資料圖片)

申請居屋需要符合什麼資格?

抽居屋分為「白表」(私樓住戶、非公屋住戶等)及「綠表」(公屋住戶)兩類,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或以上,居港滿7年。

白表申請者設入息及資產限額,1人家庭每月總入息限額為3萬港元,總資產淨值限額為61.5萬港元;2人或以上家庭每月總入息限額為6萬港元,總資產淨值限額為123萬港元。

綠表申請者不設入息及資產限額,惟在遞表申請截止日期前24個月起計,至購買單位時,不得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

根據房委會網頁資料,申請公屋的家庭必須符合多項申請資格,包括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在香港並無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該類物業的任何權益。(資料圖片)

申請公屋需要符合什麼資格?

根據房委會網頁資料,申請公屋的家庭必須符合多項申請資格,包括申請者必須年滿18歲或以上;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申請內所有已婚人士必須與配偶一同申請;申請者家庭的每月總入息和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過房委會訂定的有關限額;配屋時,申請表內必須有至少一半成員在香港居住滿7年及所有成員仍在香港居住。

此外,由簽署「公屋申請表」當日起計,直至透過申請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該日為止,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在香港並無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該類物業的任何權益;簽訂任何協議(包括臨時協議)購買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持有任何直接或透過附屬公司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權。

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 / 香港房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