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站內擅用職員插座 兩女為手機充電被斥盜竊 最高可判監5年
勿見到公眾地方有插座就胡亂使用!近日有兩名女子於港鐵站內擅用職員專用插座為手機充電,引來路過乘客不滿,拍下照片於網上發文公審。
網民紛紛批評,「連嗰少少電費都要用人哋,真羞家」、「這樣做直頭同偷電冇什麼分別,算是盜竊罪」、「係咪唔識字?職員專用喎」、「無錢買尿袋?」。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5條「竊取電力」,任何人無適當的權限而不誠實地使用電力,或不誠實地導致電力浪費或將電力轉輸別處,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5年。
有網民於facebook群組「柴灣小西灣關注組 2.0」發文發相表示,「新聞叫市民搭飛機上機前要叉足電,搭地鐵都要叉足先上車㗎」。
兩女港鐵站內擅用職員插座為手機充電
照片見到,有兩名女子於港鐵站內柱身旁放下背包,並擅用柱身下的職員專用插座為手機充電。
港鐵於29個車站指定位置提供免費充電設施
網民留言指出,「呢啲插座係清潔工專用㗎」,又擔心情況會變本加厲,「下次會插個電磁爐嚟打邊爐」。
有網民表示,港鐵有供乘客免費充電的位置,「港鐵站內有啲寫明畀公眾使用嘅叉電位,仲有枱添,一定唔係地下呢啲插蘇位囉」。
根據港鐵網頁資料,港鐵於29個車站指定位置提供免費流動裝置充電設施,為乘客帶來更佳的乘車體驗。乘客可使用有關設施,為其手提電話或流動裝置充電以應付旅途所需。
網民建議港鐵加鎖板及廣播提醒
有網民建議要貼封條或加鎖板,「mtr要貼封條,違者罰5,000」、「加塊鎖板」、「大陸係地鐵月台、大堂,甚至車廂都可以免費叉電,港鐵唔得就應該封咗啲插座」。
有網民則建議要多廣播提醒,「禁止乘客非法使用港鐵電力,例如站內未經批准私自用插蘇取電或違法按電掣開關掣,這或可能影響站內安全問題,建議港鐵站內廣播提醒乘客注意,可能有遊客未清楚」。
擅用車站商場插座充電屬盜竊 最高囚5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過往曾表示,擅用車站、政府部門或商場的插座為手機充電,均觸犯《盜竊罪條例》的「竊取電力」罪行。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5條「竊取電力」,任何人無適當的權限而不誠實地使用電力,或不誠實地導致電力浪費或將電力轉輸別處,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5年。
(facebook群組「柴灣小西灣關注組 2.0」/ 港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