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男與女友赴日打黑工!揭共同收入遭母花光兼欠巨債 女友怒分手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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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都想努力賺錢規劃將來,但美夢隨時變成噩耗。泰國1名年輕男子在Facebook群組透露慘痛經歷,表示於2010年和女友一起偷渡到日本非法打工,希望存錢返回泰國結婚,樓主的叔叔當時已在日本從事漁業工作,泰男便跟隨男親友一起打工,負責搬運重物。由於人在海外,所以泰男獲老闆答應將月薪匯入母親帳戶託管,十多年來總數約788萬泰銖(約183萬港元)。

樓主在日本非法打工,負責搬運重物。(AI生成圖片)

泰男身體走下坡 計劃返國與女友結婚

到了2018年,男親友因背痛而返回泰國,剩下樓主和女友留在日本,而近年樓主身體同樣走下坡,出現背部和膝蓋疼痛,而他與女友前交往逾16年,均是快到35歲,如果連同女友收入,2人積蓄合共超過1,500萬泰銖(約349萬港元),婚後即使將這筆錢存入定期存款或進行投資,賺取的利息都足夠生活,於是決定返國結婚。

驚悉母親花光積蓄兼欠巨債 女友怒提分手

樓主最近向母親表示即將返鄉結婚,但母親總是含糊其辭,甚至找藉口掛斷電話,令他隱約察覺事有蹊蹺。當他回到泰國後,發現母親銀行帳戶空空如也,原來錢全被花光,甚至另欠巨債。女友得知消息後提出分手,樓主當時開車將前女友送回家,並向女方母親道歉,繼而獨自踏上歸途,一邊駕駛,一邊狂哭。

母親花光樓主所有積蓄,而且欠下巨債,而女友即提出分手。(AI生成圖片)

兒子離家拒還錢 母親以死相逼

過了兩、三天後,債主上門討債,樓主還清部份債務,隨後接到抵押貸款投資事宜,他才得知母親連住所都抵押了。樓主根本無錢還清欠款,結果與母親爆發口角,即使母親以死相逼,樓主仍無意繼續還債,心灰意冷下打包衣物搬離,投奔到曾在日本打工的男親友住所。往後1個月後,母親屢次「一哭二鬧三上吊」,要求兒子打工還債,但不獲理會。

樓主十多年來下總數約788萬泰銖(約183萬港元)工資,但被母親全數花光。(網上圖片)

泰男理解前女友決定

樓主沒有怨恨女友堅決分手,稱理解對方決定,只能慨嘆自己非常倒霉,而相關帖文已被刪除

挪用他人財產 最高判囚3年

在法律層面方面,即使樓主將積蓄交由母親託管,仍然屬於樓主財產,母親無權使用。在泰國,根據《刑法》第352條,任何人佔有屬於他人的財產或共同持有的財產時,行為屬於挪用,可被判處最高3年監禁或罰款6,000泰銖(約1,400港元),或兩者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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