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車頭見小狗趴波箱!乘客:可帶狗開工? 香港法例無禁止?

撰文:程譽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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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乘的士時遇到這種情況,你會上車嗎?有的士司機近日攜帶小狗開工,駕駛期間小狗趴坐在波箱上,引來後座乘客偷拍於網上公審:「司機可以帶狗開工?」

帖文引來熱議,不少網民批評樓主亂公審,「無犯香港法例咪得!我有點想call呢架車添」、「乘客可以帶狗上車,難道司機唔可以?」,有人更認為乘客有不上車的選擇權,「我覺得有狗狗冇問題,你唔鍾意狗,你有權選擇坐第二架車!唔通你叫個司機扔隻狗出街,車咗你去目的地先?」。

有的士司機近日攜帶小狗一同上班,駕駛期間小狗趴坐在波箱上,引來後座乘客偷拍於網上公審:「司機可以帶狗開工?」(facebook群組「的士司機交流站」圖片)

也有網民認同樓主,擔心安全問題,「安全理由,係唔應該的(特別係狗狗無戴上安全帶),狗狗可能會因突然出現嘅聲響/狗狗,而作出突發反應,司機可能要分心處理」、「主要關注狗狗會否突然受驚而跳躍,影響司機駕駛,而引致交通意外」。

現時香港並無法例禁止的士司機攜帶寵物上車,惟司機須專注駕駛,否則有機會觸犯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8條不小心駕駛,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小狗趴坐的士波箱 乘客斥:司機可帶狗開工?

該乘客於facebook群組「的士司機交流站」發文發相問道:「司機可以帶狗開工?」樓主上載的照片見到1隻白色小狗趴坐在的士波箱,前腳放在司機大腿上,司機似未有為小狗配備寵物車用安全帶或固定寵物袋,若突然出現意外須急煞車,小狗或會受傷。

有網民於該帖文下留言,表示遇過有司機帶貓一同上班,「隻貓好乖,冇問題」。(facebook群組「的士司機交流站」圖片)

愛狗網民:可遇不可求,我爭住坐

「見到咁樣其實應該開心,證明個司機好緊張隻狗,總好過啲人虐待動物吖」

「可遇不可求,我爭住坐,爭住同狗狗影相添」

「有隻咁可愛嘅狗仔呀,我會叫佢兜耐啲坐多陣畀多啲車錢佢呀!再封多封利市仔畀狗仔」

「如果我,立即坐前座,有個伴又開心,成程車快樂無限」

「我覺得無問題喎,隻狗無吠無咬人,你咪當佢係擺設,都影響唔到你」

「架車係佢點解唔得?咁你唔問吓點解有啲舖頭會養貓有貓店長?」

「其實隻狗狗唔騷擾到人,又有乜問題呢?政府唔係推行人寵共融嗎?況且隻狗狗好可愛」

「狗狗都可以同人共進餐,仲有乜無可能?」

有的士司機於帖文下分享帶同小狗上班。(facebook群組「的士司機交流站」圖片)

網民猜:狗狗無人照顧要帶上車

「有冇諗過可能屋企有人病咗?或者屋企人親戚朋友有事,冇辦法照顧,不得已的情況之下,唯有帶着寶寶出嚟返工?除非咬親你,如果冇嘅話,請問有咩問題?依家個社會搵食艱難,好多人連一餐嘢食都好艱辛,得饒人處且饒人」

「如果狗狗無人照顧,人哋帶狗返工係為咗安全,你唔喜歡可以唔上車,沒有迫你」

「你睇吓個司機,佢都有咁上吓年紀啦,有冇諗過佢可能得返呢隻狗同佢做伴?何必呢?」

有網民表示司機沒問題,「見到咁樣其實應該開心,證明個司機好緊張隻狗,總好過啲人虐待動物吖」。(《超完美狗保姆》電影劇照)

搭過同一輛的士乘客:隻狗好乖,郁都唔郁

「我都坐過呢架車,隻狗好乖,郁都唔郁,係陪伴司機,令司機揸車更安心嘅小恩物,隻狗真係好乖、好定」

「見過有1位司機帶隻大狗開工,一直匿埋我全程都唔知道,後尾司機講開問我驚唔驚狗,我答唔驚,跟住就見到狗狗伸出頭嚟好搞笑,覺得程車幾驚喜又得意」

「有乜問題……上車嘅客唔介意就得啦~以前睇過1個post帶住隻拉布拉多定金毛都係咁」

有網民指出,「其實隻狗狗唔騷擾到人,又有乜問題呢?政府唔係推行人寵共融嗎?況且隻狗狗好可愛」。(《小Q》電影劇照)

網民憂安全:影響駕駛、急煞車狗狗會撞親

「乘客怕狗得唔得?狗仔都可以咬人得唔得?乘客有氣管敏感得唔得?」

「狗狗好可愛,但最好固定佢喺唔影響開車的座位,始終意外的嘢話唔埋」

「無講唔得,但唔可以影響駕駛,佢咁樣算唔算影響,大家自行判斷喇,估計警察見到應該捉,佢無綁好喺個位,而且仲搭住司機大腿,大家自己衡量啦」

「司機帶狗開工無問題,但希望可以為狗狗提供安全措施,萬一突然煞車,怕狗狗撞親」

有網民擔憂安全,「司機帶狗開工無問題,但希望可以為狗狗提供安全措施,萬一突然煞車,怕狗狗撞親」。(《小Q》電影劇照)

網民:乘客有選擇權等下一架車

「啞㗎咩,我介意有狗,我唔上,咪走囉,使唔使放上網」

「打開車門見到有狗,你咪關門等下一架車囉,你有選擇權」

「客人加錢都可以接狗仔上車,佢自己狗點解唔可以喺車上面,你隻狗特別矜貴啲?若果你真係怕狗同過敏,可以有選擇唔搭嘅權利,唔好又要搭又要X」

有網民表示,若乘客不喜歡狗可選擇不上車,「打開車門見到有狗,你咪關門等下一架車囉,你有選擇權」。(《少年與狗》電影劇照)

若司機分心無專注駕駛 有機會被控「不小心駕駛」

現時香港並無法例禁止的士司機攜帶寵物上車,惟司機須專注駕駛,若司機在駕車時使用各種電子儀器或處理其他事務,漠視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有機會觸犯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8條不小心駕駛,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根據香港法例,乘客可否攜帶寵物搭的士是由司機酌情決定。(資料圖片)

乘客可否攜帶寵物搭的士是由司機酌情決定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42條「動物、鳥類等的運載」,第(1)款列明「有關公共巴士或公共小巴或的士運載動物及鳥類,以及運載任何動物或鳥類所根據的條款及條件,完全由有關車輛的客運持證人酌情決定,或如屬的士時,則由該車輛的司機酌情決定」。

第(2)款列明「任何人如根據第(1)款獲准攜帶任何動物或鳥類上車,須對該動物或鳥類對該車輛所造成的任何損壞負責,並須就此付給賠償」。

根據運輸署網頁,若乘客攜帶寵物搭的士,須繳付附加費,每隻動物或鳥類收取5港元。

而導盲犬屬於協助犬,若的士司機拒載或額外收費,或涉間接歧視,違反第487章《殘疾歧視條例》。

(facebook群組「的士司機交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