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畀你早走!上司遞信請辭 老闆開會問民意 機心下屬1句阻去路
上司辭職竟然要下屬首肯?日前有打工仔指上司向老闆請辭,想提早離職,不過老闆未有批准,反而召集眾人一起開會,問道:「你哋上司想提早離職,你哋批唔批?」有同事竟然直指即將旺季,不能讓上司在此時離開,老闆聽後深表認同,結果上司未能提早離職。有網民糾正辭職是通知,而非申請,上司仍可付錢即走,「畀足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就可走㗎啦,合情合理合法」;不過亦有人指樓主上司「庹縮」,「咁你上司又要鍚住荷包,唔肯畀代通知金就無辦法啦」。
有打工仔在facebook專頁奴工處以「想走?無咁易」為題發帖,指上司早前向老闆「遞信」請辭,某天老闆讓樓主以及其他員工一起開會,並詢問:「你哋上司想提早離職,你哋批唔批?」樓主心想:「我哋呢啲小薯,緊係唔出聲啦。」
不料有位同事指即將是旺季,不應讓上司提早離開,樓主覺得背後意思是「唔好畀佢咁早走,我有好多死貓要佢食」。不幸的是,老闆居然認同該員工說法,上司未能提早離開,公司需要補錢予對方(意指上司工作期間,公司仍需支付的薪金),故詢問他人有否試過提早離職經歷。
有網民指辭職只是通知,而非申請,「無得唔畀喎,員工可以賠錢走」、「畀足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就可走㗎啦,合情合理合法」、「宜家只係唔畀提早走,即係雙方唔使賠畀對方,咁公司補乜錢畀佢呢?」;有留言指正樓主用詞錯誤,令人誤會,「提早離職唔成功,唔係叫公司會補返錢畀佢,因為仲要繼續返工,係應份要出嘅薪金」。
有人覺得上司庹縮則不能怪人,「咁你上司又要鍚住荷包,唔肯畀代通知金就無辦法啦」、「如果個上司想用假期嚟代替代通知金,有啲公司玩法係一早寫明,辭職後唔可以請大假,咁個玩法就係佢賠足全數」,亦認為該同事覺得害人終害己,「真係走唔到,(上司)日日係公司Hea,準時收工走咪又係你地做返」。
(FB「奴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