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紐約直擊】何志平提訊不認罪 無提及保釋 將繼續還柙

撰文:勞顯亮 鄭嘉如
出版:更新: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在美國向非洲國家元首行賄,被控違反美國《海外反腐敗法》和洗黑錢,2017年11月在紐約被捕。紐約州聯邦區域法院於當地時間8日中午、即本港時間今日(9日)凌晨提訊,何志平首次出庭答辯,當庭不認罪。
他曾申請保釋被拒,代表律師上周再次申請保釋,願意將保釋金額提高至7,800萬港元,放棄拒絕被全球引渡的權利,並願意佩戴電子腳鐐在紐約租屋軟禁。但庭上控辯雙方都無提及保釋,何志平將繼續還押在大都會懲教中心,預計一年後才正式開審,一旦罪成,最高監禁20年。
駐紐約特約記者:李沁靈 記者:勞顯亮、鄭嘉如 連線報道

何志平於紐約當地時間1月8日中午提訊,香港記者一早到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採訪。(Emma Kazaryan攝)

逐項否認控罪 胡慧中未現身

還柙在紐約大都會懲教中心近一個半月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在美國東岸時間1月8日中午12時、即本港時間9日凌晨1時出庭應訊,此為何志平自11月中被捕以來,首次露面。

何志平身穿全身灰色寬鬆衫褲,灰白色布鞋,他在庭上表現輕鬆。

法官就八項控罪,逐項向何志平提問,被問及是否知道控罪時,何志平回答「Yes, judge」(我知道,法官),但回答是否認罪時,他就回答「not guilty, judge」(我不認罪,法官)。他否認全部八項控罪。

在庭內未見何志平的妻子胡慧中及其女兒。

何志平的代表律師1月5日再次去信提出保釋,但庭上控辯雙方和法官都無提及保釋。庭上提到一封1月5日的信件,法官表示,現時討論這些其他事項還是言之尚早(pre-mature stage)。何志平將繼續還柙在紐約大都會懲教中心,三星期後再開庭討論案情。

【何志平被捕・專頁】被指助華能源企業非洲發展 最高囚20年

68歲的何志平去年11月中被捕後,一直關押於紐約大都會懲教中心,至今超過一個半月。他12月曾申請保釋被拒,當時控方質疑他在美國沒有親屬,潛逃風險極大,甚至有可能會潛逃到與美國沒有引渡協議的國家,法官亦認為他即使潛逃亦有能力賠償擔保人士的損失,因此不予保釋。

代表律師上周再寫信給法官,指聆訊當日會再為何志平申請保釋,由五位親友作人事擔保,保釋金由原本的100萬美元(780萬港元)增加至1,000萬美元(7,800萬港元),又願意在紐約南區租屋居住,並佩戴電子腳鐐監控接受軟禁,同時放棄拒絕被全球引渡的權利,以換取法官為何志平在提訊後安排保釋。律師認為何志平是國際知名人士,如何志平潛逃,無異於承認有罪,會令自己及家人蒙羞,比起接受審訊後被判有罪,對他事業損害更大。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在美國向非洲國家元首行賄,被控違反美國《海外反腐敗法》,11月在紐約被捕。(資料圖片)

控罪指何涉行賄 經香港迂迴匯款

何志平在11月17日,在紐約被捕,和他一同被捕的還有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控罪書指,他們過去多年涉嫌在紐約,以行賄方式協助一間中國能源企業,涉款達250萬美元(約1,950萬港元)。二人被控海外貪污及洗黑錢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監禁20年。

案情指,何志平及加迪奧涉嫌在乍得及烏干達行賄,協助一間中國能源企業,取得「有利的石油權益」,當中約100萬美元賄款是透過紐約的銀行,以「慈善捐款」名義付款。另外,何志平亦被指曾向烏干達總統及外長送禮,或承諾將來給予利益。紐約曼哈頓區檢察官形容,今次是國際級的貪污案件。

何志平曾申請保釋被拒。控方質疑,他在美國沒有親屬,潛逃風險極大,甚至有可能會潛逃到與美國沒有引渡協議的國家。法官亦認為他即使潛逃亦有能力賠償擔保人士的損失,因此不予保釋。

何志平目前被拘留在紐約曼哈頓下城的大都會懲教中心。(USBOP)

【何志平被捕】起訴書曝光 指行賄過程迂迴 經香港紐約匯款杜拜

【何志平被捕】非洲高官索答謝費 何被指出手低 曾商沙漠密會

【何志平被捕】中華能源基金起底 主席葉簡明曾任葉劉顧問

涉事中資能源公司主席曾任聯大顧問

起訴書指,何志平為一中國能源非牟利機構副主席,而該機構主要由一中國能源公司注資。比較起訴書、香港與美國查冊文件,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創立的中華能源基金會,與起訴書描述的油公司及非政府組織描述吻合。

中國華信能源乃中國最大的民營能源企業,主席是內地政經猛人葉簡明,他曾出任新民黨顧問、聯合國大會主席特別顧問、捷克總統經濟顧問,並身兼基金會主席,而何志平則擔任副主席。

中華能源基金會曾發聲明,指沒授權何進行報道提及的「商業行為」。

何志平於香港出生,早年曾前往美國留學,1984年回港,於中文大學醫學院任教眼外科,1993年起獲委任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何志平2002年獲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委任,出任民政事務局局長,2007年卸任後投入國民外交工作,2013年獲委任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

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和何志平,涉行賄在紐約被捕。(資料圖片 / Panapress / VCG)

何志平涉行賄時序

時間 事件
2014年9月30日 何志平以電郵聯絡一名認識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 的中間人,指希望加迪奧能代為安排何志平與乍得總統會面,拉攏關係。
2014年10月 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 與乍得總統會面,並告知何志平提議可為總統提供秘密選舉財政支持。
2014年10月19日 何志平與前烏干達外長、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於紐約聯合國總部會面。
2014年11月11日 何志平與一間中國能源公司代表與乍得總統會面,歷時兩小時。
2015年1月 何以一間中國能源公司的名義,承諾向乍得總統提供200萬美元作慈善用途,但美國檢察院指實際是作行賄用途。
2015年3月12日 何再次與前烏干達外長、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於紐約聯合國總部會面。
2015年3月、7月 何先後兩次由香港經紐約一間銀行匯款20萬美元(共40萬美元),到一個由加迪奧持有的杜拜戶口。
2015年8月2日 前烏干達外長、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指派涉事能源公司主席為自己的「特別榮譽顧問」。
2016年5月6日 何由香港經紐約匯款50萬美元,到一個由烏干達前外長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持有的烏干達戶口。
2017年11月17、18日

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及何志平先後於紐約被捕,11月20日提堂後還押候審。

資料來源:美國起訴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