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西九內地口岸區存放武器? 陳帆指非香港管轄範圍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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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案,批准香港與內地就高鐵西九龍站一地兩檢簽訂的《合作安排》。其後港澳辦就人大常委會決定說明,指《基本法》第2、7、118及119條為一地兩檢合作安排提供法律基礎。公民黨陳淑莊今日(17日)在立法會向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提出質詢,質疑有關條文港府去年7月公佈一地兩檢方案時未有提及,又質詢根據《合作安排》,內地執法人員在內地口岸區執行職務時專用的設施設備,是否包括羈留室及武器存放室。
陳帆回應質詢時強調,港府與內地曾就一地兩檢涉及的法律問題作反覆研究,雙方曾討論過多條《基本法》條文,當中包括第2、7、118及119條等;他又指,內地執法人員在西九的使用的設備,由內地有關部門提供,不是香港當局管轄範圍。

陳淑莊去信全體議員表示有意角逐一地兩檢法案委員會的主席或副主席一職。(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陳帆表示,港府與內地商討一地兩檢安排時,雙方都堅持有關安排必須符合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又強調不會為經濟效益和便利而違反《基本法》。他指,雙方不斷反复研究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後,曾經考慮多條《基本法》條文,其中包括第2、7、118及119條等,同時也考慮了社會上對基本法的不同觀點,目的是為一地兩檢提供穩固的法律基礎。

對於陳淑莊質詢人大常委會決定及港澳辦說明,是否與香港法院的違憲審查權相抵觸,陳帆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對《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

一地兩檢草案將在下周三搬上立法會大會進行首讀。(盧翊銘攝)

至於內地口岸區是否會存放軍火武器,陳帆未有正面回應。他稱,內地口岸區放置武器的情況,如全世界其他出入境口岸一樣,執法人員配備的設施,會配合實際的運作情況,讓出入境及清關運作能夠暢順。他指,西九的內地人員需要配備何種設施配備,「全世界都有準則,這會與全世界類似」。

陳帆又強調,內地派駐機構只會在口岸區內執行職務,為執行職務而專用的設施設備,由內地有關部門提供,不是香港當局管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