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場去留‧拆局】與土地大辯論諮詢重疊 乏共識恐束之高閣

撰文:黃偉超 梁德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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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時4年,民政事務局就私人遊樂場契約的政策檢討終於出台。不過,當局除了提出要向續租的用地徵收三分一市值地價外,更提到相關私人體育會成立的歷史、背景、營運模式及提供設施的性質,「原則上適合繼續按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處理」,似為備受爭議的收回粉嶺高球場「一錘定音」,並提供擋箭牌阻止發展。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私人遊樂場契約檢討,將展開為期6個月的公眾諮詢,與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於4月中舉行的半年公眾諮詢「撞期」,由於後者已表明會將相關契約用地納入未來土地供應的選項之一,最終究竟會否令覓地建屋成為政府的「口號」,一切還看特首林鄭月娥的決心,否則或會以社會無共識而令建議束之高閣。

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宣布,建議適合續約的私人體育會在2027年繳交市價三分一的地價,政府將展開為期半年的諮詢。(歐嘉樂攝)

本港現時有66幅私人遊樂場契約土地,其中有27幅土地由24間私人體育會持有。民政事務局經4年檢討後,對於社會上要求善用土地訴求的聲音,決定以新增續約時加入繳交3分1市值地價的方式,以釋除公眾疑慮與批評,更會展開為期6個月的公眾諮詢。不過,民政事務局亦表明現時各個私人體育會,其實適合繼續以契約形式續約,只稱會檢視各體育會對體育界貢獻再作決定是否續租。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右)指出,所有土地選項將於4月中展開公眾諮詢。(資料圖片)

王坤:林鄭難不按民意決定

值得注意是,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會於4月中,展開為期6個月的公眾諮詢,而其中一個土地供應選項,正是考慮收回由私人體育會持有的土地、包括公眾關注的粉嶺高球場收回發展建屋,兩個公眾諮詢除了「撞期」,亦涉及一個原則問題:倘兩個諮詢結果出現不同方向,即一方有大量民意支持民政事務局採納新契約條款及續租條件,變相支持保留高球場,而另一個諮詢結果卻有壓倒性民意支持收回高球場建屋,到底政府會採納哪一方意見呢?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土地供應小組成員指出,兩個諮詢出現不同持分者意見的結果的機會極大,但由於兩份報告都會交給特首林鄭月娥拍板,她的決心便會成為左右大局的重要關鍵因素:「究竟土地供應喺政府政策有無凌駕性?數以萬計劏房戶居於火警風險大的斗室中,相反高球場主要是一小撮富有人的設施,如果沒有長官意志,梗係乜都做唔到?林鄭要向社會交代佢有無意志、有無決心?」

另一位小組成員王坤則指,林鄭月娥難以不依據民意作決定,但估計政府可能「兩步走」,先收回32公頃高球場土地發展,其餘百多公頃則採取「拖字訣」。

事實上,由於未來土地供應早已被視為極難取得社會共識,此時民政事務局「摻一腳」,令其中一個供應選項添變數,甚至為相關用地「加持」阻止未來收回發展,只會令社會意見變得兩極化,令未來增加土地供應工作更困難,不禁讓大家心中留下疑問,到底政府多此強調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的目標,是否有凌駕其他一切的地位?

不解決有關問題,政府說甚麼也難令各界信服,粉嶺高球場最終會否維持原狀,要考驗林鄭月娥的政治智慧。

南華體育會現為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內的私人體育會。(梁鵬威攝)